仁王护国咒--未知
仁王护国咒
仁王护国咒全文:
娜谟啰怛娜(二合)怛啰(二合)夜野(一)娜莫(引)阿哩夜(二合)吠(无盖反)[口*路]者娜(引)野(二)怛他(引)[萨/女]多(引)夜啰诃(二合)谛(三)三藐二没驮(引)野(四)娜莫阿(引)哩野(二合五)三满多跋捺啰(二合引)野(六)冒地萨怛嚩(二合引)野(七)摩诃萨怛嚩(二合引)野(八)摩贺迦(引)噜抳迦(引)野(九)怛儞野(二合)他(引十)枳穰(二合)娜钵啰(二合)儞(引)闭(十一)恶乞叉(二合)野句势(十二)钵啰(二合)底婆(引)娜嚩底(十三)萨嚩没驮(引)嚩路枳谛(十四)瑜誐跛哩儞涩跛(二合)宁(十五)俨避(引)啰努啰嚩誐(引)系(十六)底哩野(三合)特嚩(二合十七)跛哩儞涩跛(二合)宁(十八)冒地质多散惹娜儞(十九)萨嚩(引)毗晒迦毗(引)色讫谛(二合二十)达磨娑(引)誐啰三步谛(二十一)阿慕伽室啰(二合)嚩儜(二十二)摩贺三满多跋奈啰(二合)步弥(二十三)涅(奴逸反)哩野(二合)谛(二十四)尾野(二合)羯啰(二合)拏(二十五)跛哩钵啰(二合)跛儞(二十六)萨嚩悉驮(二十七)娜么塞讫哩(三合)谛(二十八)萨嚩冒地萨怛嚩(二合二十九)散惹娜儞(三十)婆誐嚩底(丁以反上同三十一)没驮(引)么谛(三十二)阿啰儞迦啰奶(三十三)阿啰拏迦啰奶(三十四)摩贺钵罗(二合)枳穰(二合三十五)播啰弭谛娑嚩(二合)贺(三十六)
仁王护国咒语注音:
那摩 啦特那 达啦雅呀
那摩 阿哩呀 哇洛卡那呀 达踏噶达呀 阿啦哈谛 三藐三布达呀
那摩 阿哩呀 三满打 跋得啦呀
钵地萨得哇呀 嘛哈萨得哇呀 嘛哈噶噜你噶呀
打滴牙踏 加囊那 钵啦迪闭 阿乞(ki)夏呀郭(go)谢
拔啦底 拔那哇底
萨尔哇 布达 阿哇洛给(gi)谛 瑜嘎 叭哩尼涩叭逆
嘎母避啦 度啦哇嘎喜(hi)
底哩呀特哇 叭哩尼涩叭逆 钵地织达 三加那尼
萨尔哇 阿毗瑟嘎 阿毗西给(gi)谛
达尔玛 萨噶啦 三步谛 阿慕(mo)嘎 谢啦哇逆
嘛哈三满打 跋得啦步弥 涅哩呀谛
V呀嘎啦那 叭哩叭啦叭逆
萨尔哇 悉达 那马思克里谛 萨尔哇 钵地萨得哇
三加拿尼 巴噶瓦迪 布达嘛谛
阿啦逆 嘎啦逆 阿啦那 嘎啦逆
嘛哈 拔啦加囊 播啦弭谛 司哇哈
(括号内请按照汉语拼音来发音,勿按英文发音)
仁王护国咒的修学方法
仁为美德之称,王是自在之义。施行仁政,恩惠黎民,统御四方,而得自在,故称仁王。
护者护持,国是国土。由仁王修德行仁,化被万民,国土安稳。则仁王为能护,国土是所护,此第二重能所也。
若以仁王望般若,则般若为能护,而仁王国土,皆所护耳。由王受持般若大法,则法力加被,能令王身安隐,国界太平,此第三重能所也。
若以般若望仁王,则仁王为能护,而般若国土,皆所护耳。由王宏护般若大法,则法力普及,能令人民信仰,国土安宁,此第四重能所也。
国若不护,则国危,总论仁王般若皆能护,国土为所护。护国之法,应以宏法化民,为先务之急,此第五重能所也。
般若是梵语,乃五种不翻中,尊重不翻。如‘大智度论’第七十卷,解般若不可称,般若是实相,甚深极重;智慧二字,尚未足以尽其义,是故不可称。故诸经论中,皆仍存梵语不翻也。
若欲翻之,当翻妙智,或翻净慧,是无漏法故。智慧通于世间法,以世间智慧,虽能发明科学,种种技术,令物质文明,日形进步,而不能挽救人心,创造世界之和平,何况能度众生,出离生死之苦厄也。
‘成实论’释云:真慧名智,即慧是智也。‘净名经’云:知一切众生心念,如应说法,起于智业;不取不舍,入一相门,起于慧业。释云:智是有,慧是空。有智故不住空,有慧故不住有。余云:般若,当翻妙智,或净慧者,亦即此义。妙则空有双离,净则无所住著。离相无住,是真般若。
修学方法:
又般若为五度之先导。由有般若智照,能离愚痴;以无痴故,能行布施,而度悭贪;能持净戒,而度诸恶;能修忍辱,而度嗔恨;能勤精进,而度懈怠;能修禅定,而度散乱。果能以般若之法而化民,则民修六度,国集千祥,而国不求护而自护矣。
波罗密者注梵语波罗,译云彼岸,密名为到。生死是此岸,烦恼是中流,涅槃是彼岸。须以六度为船筏,方能得离此岸而到彼岸也。
又能修般若,真智现前,了知生死即是涅槃,烦恼即是菩提,凡夫即是诸佛。自可不离此岸,诞登彼岸矣。
大地众生,悉具如来智慧,只以妄想执著,而不能证得。是知众生之欲到彼岸,证涅槃者,但离妄想可也。离妄法门,经论所言,无量无数;然其最殊胜者,则莫如‘般若’。六祖云:无住无往亦无来,三世诸佛从中出;诚笃论也。盖般若观照,能见诸法皆空。诸法空,则妄想自无生处,而无生法忍现前矣。观照之法,‘仁王护国般若经’,著有明训:一则曰不观色如,再则曰修无修为修,即全经之扼要语。夫不观色者,不观有也;不观如者,不观空也。凡夫著有,二乘著空,悉皆不观,则不著二边,契乎中道。契乎中道,则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无以名之,名之曰修无修为修。果能如是,是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持修至此,则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到彼岸而证涅槃矣。‘四十二章经’曰:吾法念无念念,行无行行,言无言言,修无修修;亦此旨也。惟‘仁王护国般若波罗密经’言之最详。
圆瑛法师,具大智慧,复发宏法之菩提心。今年秋,莅讲此经于南京毗卢寺,不依文字,不离文字,上合佛旨,下契生机。讲演之余,复编成讲义,以示后之学者。余幸侧法筵,获餐道味,得未曾有。故略叙缘由,藉申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