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名词:【孝顺】_孝顺的意思_孝顺的定义
孝顺(佛教解释)
孝顺原指爱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后多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
佛教对孝顺的定义
孝顺,可分为二种,一种是世间的孝顺,另一种为出世间的孝顺,所谓世间的孝顺,即是儿女为了报答父母养育之恩,长大之后侍奉父母,让他们快快乐乐。也有六亲之间后辈对长辈的孝顺。过去未来现在三世诸佛净业正因之中首先说的第一条就是要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所以,孝顺是我们为人的基本,孝顺之人得到众人称赞,反之,忤逆之人众人指责;天地鬼神敬重孝顺父母之人,而惩罚不孝之辈!
世间孝顺之中,也有真孝与假孝之分。何为真孝?发自内心的尊重报答,并从行动上落实者称之为真孝;而假孝虽然从外表上看则和真孝无异,但其内心若是只为了别人的评议,实际上并不想这样去做,但为了不遭到众人的指责而伪做孝顺,此则称之为假孝。真孝之人有大福报,而假孝之人虽辛苦一场,但由于只是逢场作戏,发心不真,因而也就没有什么福报。如果外面之人不明其中原因,对假孝之人称赞不绝,那假孝之人由于受不起这种名声,便会有不祥的事情发生。因此,我们对于父母以及长辈,要发自内心真正的报恩,恭敬供养承侍,做名副其实的孝顺之人。
只是世间之孝顺,已得到很大的福报,何况出世间的孝顺呢?何谓出世间的孝顺?所谓出世间的孝顺,则是为了帮助一切父母众生出离六道生死轮回,而毅然舍家离眷出家修行,成就之后回来度化他们的伟大行为。与世间孝顺相比较,出世间的孝顺方可真正报得父母恩情。
《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中记载:尔时,如来即以八种深重梵音,告诸大众:汝等当知,我今为汝分别解说:假使有人,左肩担父,右肩担母,研皮至骨,穿骨至髓,绕须弥山,经百千劫,血流决踝,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遭饥馑劫,为于爹娘,尽其己身,脔割碎坏,犹如微尘,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为于爹娘,手执利刀,剜其眼睛,献于如来,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为于爹娘,亦以利刀,割其心肝,血流遍地,不辞痛苦,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为于爹娘,百千刀戟,一时刺身,于自身中,左右出入,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为于爹娘,打骨出髓,经百千劫,犹不能报父母深恩;假使有人,为于爹娘,吞热铁丸,经百千劫,遍身焦烂,犹不能报父母深恩。
孝顺基本信息
基本解释:赡养父母尽心尽力,遵从父母意志。
词义:
1.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
2.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
3.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
4.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
5.指东汉孝顺帝刘保。
引证解释
1.原指爱敬天下之人、顺天下人之心的美好德行。后多指尽心奉养父母,顺从父母的意志。《国语楚语上》:勤勉以劝之,孝顺以纳之,忠信以发之,德音以扬之。 晋 袁宏 《后汉纪安帝纪上》:观人之道,幼则观其孝顺而好学,长则观其慈爱而能教。《京本通俗小说志诚张主管》:这 张主管 是个本分之人,况又是个孝顺的,听见娘说,便不往铺里去。 老舍 《柳家大院》:可是,爸爸文明,儿子也自然是要孝顺了,打吧!
2.指以财物贿赂官吏或尊长等。《水浒传》第九四回:﹝ 何才 ﹞与本州库吏最密,当下探知此事,他便撺掇库吏,把信赏钱大半孝顺州官,其馀侵来入己。《红楼梦》第十五回:我想如今 长安 节度 云老爷 和府上相好,怎么求太太和老爷说说,写一封书子,求 云老爷 和那守备说一声,不怕他不依。要是肯行, 张 家那怕倾家孝顺,也是情愿的。
3.指用其他方式讨好人家。《金瓶梅词话》第七四回: 李桂姐 道:三位师父宣了这一回卷,也该我唱个曲儿孝顺。
4.指贿赂官吏或尊长的财物。《二刻拍案惊奇》卷五:大凡做贼的见了做公的,就是老鼠遇了猫儿,见形便伏;做公的见了做贼的,就是仙鹤遇了蛇洞,闻气即知。所以这两项人每每私自相通,时常要些孝顺,叫做打业钱。
5.特指献给皇帝的贡物。《明史李邦华传》:是时 神宗 好货,中官有所进奉,名为孝顺。疏中刺及之。
辨析
古讲孝道,并没有说要孝顺。孔子和孟子都说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时就一定不能顺。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孔子的弟子曾参问孔子:冒昧的问您下,子女顺从父母就可以说是孝吗?
孔子立刻回答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当父母有不义的地方,就要设法婉转的去劝阻他们,这样才能使他们不会陷入不义之中。如果一味的顺从,使父母陷入不义之中,这样又怎么能够称为孝呢?
孟子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孟子并没有说出其他二不孝具体是指什么。后来汉代人赵岐指出: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屈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其中第一种不孝就是一味的顺从父母的话,陷父母于不义。
对父母尽孝是天经地义的,上到天子,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样的。同时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顺。该顺则顺,不该顺就不顺。
从群经之首《易经》来看,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有顺则有不顺。孔子是非常精通《易经》的,所以当他的弟子曾参问他顺从父母就是孝顺吗?他会和吃惊连说了两个是何言与!至于什么时候该顺,什么时候又不该顺,则可以借助孔子孟子的观点。
因此用孝顺是不是准确有待商榷。是否用孝敬会更好点。
孝的历史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误传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说孟子没人情。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虽然孔孟是一道,但是孟子时代的儒家思想,已经较孔子时代的有一些进步了。从儒家学者赵歧所说的不孝的第一条,即最不孝阿谀曲从,陷亲不义就可以看出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而在孔子时代,孝和忠的表现,就是哪怕明知道长辈有错,也要认可,不能指出。不管父母说的对与错,都要全盘接受,不得反抗。由此可见,孔子思想对人伦(人权)的压制。从现代的眼光看,儒家对孔子的修正、补充是一种进步。
对于第二条,也是与孔子时代的思想相背道。孔子的思想是认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如此看来,无后反而排在第三位,并不是什么真正的为大。我们可以通过孔、孟儒家思想的发展,看出不孝定义的发展。当然,孟子的 《离娄上》也好,孔子的《孝经》也好,其所宣扬的孝道,与当时的政治利用也不无关系。所以现代社会看待孝这个问题,要辩证的看待。
孝的核心是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1.真正的孝道是父慈子孝
儿女确实应该感谢父母的抚养,但报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父母抚养儿女是职责,做不到就根本不具备做父母的资格。报答父母的抚养,不意味就必须任由他们决定自己的一生。中国古代虽然有过所谓父母要你死你也要死的话,但即使在古代,也并不认为这就是孝顺,而是人伦丧失。
中国真正的古训,是父慈子孝,也就是父母要慈祥,儿女要孝顺,这是双方的责任。如果父母不顾你的本质,逼你放弃一生的幸福,这样的父母已经不具备被孝顺的权力了。
2.从全社会的心理上看: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在封建社会,长期以来有这么这一个至高的生存准则,那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跟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和民族素质有关。
在这个被普遍信奉的准则里,君、父他们对臣子对子女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不存在像我们所说的什么同事情谊、父子情谊。父亲不满意,就可以打孩子,也不需要孩子犯错误,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只要我是你的父亲就可以,甚至是名义上的父亲也可以。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父亲、甚至是母亲就自以为自己是天了,可以对自己的孩子随意打骂、可以决定孩子的生杀予夺,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某些认识到这一点的子女,会在成长历程中一直处于深深的随时会被杀死的恐惧之中。
这种封建社会的几千年的人生观,一直影响到当今社会,而且不是几年、十几年就可以改变过来的。改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全民的观念转变,等到大家都觉得,打骂孩子是一件违法的事情时,这个观念就差不多改变过来了。
3.从全民族素质来看:孩子与父母人格平等父母只是监护人
应该承认,我们当今的全民素质还不是很高,能接受孩子和父母平等这一观念的人并不多。但孩子确实生下来就和父母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只是孩子法律上的监护人。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邻居家经常打骂小孩,就包括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看到这样的打骂,我们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父母在虐待孩子,只会认为是父母教育方法的问题,很少有人会主动上去劝说,更不要说通过报警来保护这个孩子。缺乏邻里的监督,家庭虐待就少了一个最容易发现问题的渠道。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也不由父母任意处置。像当今很多父母会打着关心的旗号偷看孩子的短信、邮箱一样,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孩子与成人一样人格平等。严重一点来说,父母侵犯孩子的隐私也是违法的。
这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尊重孩子的人格,尊重孩子的隐私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引导。
4.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说: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
在很多人眼中,父母悉心抚养我们,投入了很多期望,子女是应该报恩于父母的。如果反过来让父母伤心、失望,显然是大逆不道的。有些父母甚至会打骂孩子,是因为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的,孩子所有的一切全都是自己的赋予,所以自己对孩子有很多很多的权利。
父母生孩子,是要负责任的。孩子并没有要求被生下,他们来到这个世界,是父母行为的直接结果。父母的责任,就包括无条件地接受孩子,除非孩子做了坏事。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同志伤害了父母,但是,同性倾向并非个人的选择,也不是犯错的行为。如果你因为去抢银行被抓住,这时你确实伤害了父母。然而,你的性倾向是你自己不能控制的,就像你不能控制自己生来是男是女一样。假如社会歧视矮个子,而你只有1.55,你父母受歧视,是谁伤害了他们?是偏见与歧视,并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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