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 债半钱喻
第十七节 债半钱喻
往有商人,贷他半钱,久不得偿,即便往债。
前有大河,雇他两钱,然后得渡。到彼往债,竟不得见。来还渡来,复雇两钱。
为半钱债,而失四钱,兼有道路疲劳乏困。所债甚少,所失极多。果被众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尔,要少名利,致毁大行。苟容已身,不顾礼义,现受恶名,后得苦报。
译文:
商人因小失大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生意的人,借给人家半个铜钱,那个人好久都没有偿还,于是他就到借钱人那去讨账。
走在讨账的路上有一条大河,渡河要花掉两个钱才渡得过去,到了借钱人那里,却没有见到人,只好回来,渡河又花了两个钱。
为了讨回半个钱的债,用掉四个钱,再加上路途往返的辛苦,劳累不堪,借出去的钱很少,因要账失去的却很多,而且还被人家当作笑话。
世界上是有这样一种人的,为了取得一点点小名小利,以至不惜丧失自己的品德。只顾有利自己,就不考虑人格和信誉,眼前得到不光彩的声名,来世还要受到极痛苦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