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昱法师:观心·开心 第3章 我与无我
第3章 我与无我
·“我”是什么?
·一切法与无我
·觉知心灵之宝
·“放下”生命就圆融
前章介绍了《大乘百法明门论》的译者——玄奘法师的生平事迹与发心弘法大愿。这一章始将进入《论》的正文解脱。
一、“我”是什么?
这个部分要说的是“我”与“无我”为何?彼此间的相连关系。
“我”是谁?是唯一、独立、不可分割的个体。就算是承继于父母的遗传因子,也曾有同血缘却个性不同的兄弟姐妹,但这个“我”没有重复,虽与群体有许多相牵连,但“我之为我”分得清清楚楚。
“我”每天,对着镜子自照自怜,看到镜中人儿有时容光焕发,有时憔悴不堪,“我”的形象,毫不改变。清晨起来,梳头、妆扮、穿衣服,开始思考一件事,跨出去办事,以“我”为中心的活动开始了一天的生活脚步。我们的脑子里思考的是我的家、我的事业、我的功课、我的书、我的朋友、我的身高体重、我的财产、我的年龄……。第一个想到的都是和“我”有关的念头。但仔细深思,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呢?
是牙牙学语的幼童,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年时期,是笨手笨脚的学生时代,还是现在衣冠楚楚却满腹心事的壮年时期,亦或是老态龙钟、齿危发秃的老年人,哪一个可以代表“我”。二十岁的大学生和六十岁的大学教授,同样是一个人,二十岁的“我”和六十岁的“我”,可否一样(内涵)、外观可有改变?
尝云:“人生如梦”,梦中的“我”又是谁呢?梦中的经过,有时忘记,有时记得清清楚楚。醒来方知一场梦。但在梦中的情节,我们犹如身历其境,会哭会笑,血压、脉搏也会随情节激动而起变化,甚至不觉得这从头到尾根本就是一场梦,所以才有“梦里不知身是客”错把梦境地当真情,有名的“黄粱梦”、“南柯梦”,才不过打个盹儿,已过完人生的悲欢离合,荣华富贵转头空的生命里程。所以古德云:“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
“我”是主宰生命本身的间识概念,是个代名词,只在记忆中存在,如果记忆消失,“我”就如同未曾有过一样,所以一些失去记忆的人完全不知自己是谁。而人在世间所以会痛苦,会烦恼,也就是因为太在乎“我”,太有我,太执著我,而忘了“我”只不过是个代号,会随着个体的消失而消失。
我们真正要追求的生命境界应是“无我”也就是不执著“我”,这个无我可以为公忘私,可以为法捐驱,为正义而牺牲生命,在所不惜。这种无我是“不朽的我”。
古德尝云:“要争千秋万世,勿争一时之气”,时时希望被人家记着的人,是最容易被遗忘的,而那些不求名,不求利,默默耕耘的拓荒者才是令人难忘,而名垂千古。
人生只有数十寒暑,我们如何在“有我”与“无我”的价值观上做一抉择,相当重要。而人生的享乐,受甘就在于“有我”“无我”当中有了不同的心境感受。世事没有绝对的苦或乐,乐与苦端赖于吾人心境的净与染;有句话说:寂寞的人因为他在筑墙,断绝和人沟通所以越来越寂寞,相反地,因为不断地在造桥的人接引大众而有了一个丰富充实的人生。西哲云:“人生并非如我们所想像的那样,但我们的想像可以创造人生。”如何在“我”与“无我”之间做个抉择,才是明智。请继续往下观赏。
二、一切法与无我
《大乘百法明门论》中,开头第一句就是——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
今略释文意如下:
(一)何谓“世尊”
佛的十种名号之一。即为世间所尊重者之意。梵语中被译作“世尊”者甚多,但诸经论中以使用Bhagavat(梵文)的情形为最多,此字音译为婆伽婆,薄伽梵等;直译为有德,有名声。即富有众德、威德,尊贵者之意。在印度一般用为对尊贵者之敬称,在佛教特用于对佛陀的尊称。
(二)何谓“一”
1、数字单位。如“第一”或“一位”。
2、表示所有、皆是之义。
3、表示平等、绝对之义。
《碧岩录》第四十五则(《大正藏》第四八卷,·一八一页下):“僧问赵州:‘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州云:‘我在青州作一领布衫,重七斤。’”
《大日经疏,卷十七云:“一道者,即是一切无碍人,其出生死,直到道声之道也。而言入‘一\’者,此即如如之道,独一法界,故言一也。”
(三)何谓“一切”
梵语sarva巴利语sabiba。乃总赅众物之词。音译作萨婆。《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大正藏》第二五卷·二六零页中):“萨婆,秦言一切。”《翻译名义集》卷五(《大正藏》五四卷·一一三四页下):“‘一\’以普及为言;‘切\’以尽际为语。”
(四)何谓“法”:梵语Dharma
音译为达磨、达摩、驮摩、昙摩、昙无。在佛典中,有关“法”的用例极多而语意不一,总括而言,通义有四:
(1)佛所说教
(2)法式规则
(3)真如法性
(4)宇宙万有
别义为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二义。任持自性,意指能保持自体的自性(各自的本性)不改变;轨生物解,指能轨范人伦,令人产生对一定事物之理解的根据。就任持自性的意义而言,法乃指具有自性之一切存在;就轨生物的意义而言,法乃指认识之标准、规范、法则、道理、教理、教说、真理、善行等。《成唯识论》云:“法谓轨持”。在说明宇宙万有的现象,各个皆能保持其特性,以为规模范畴,能为吾人所认识的对象,此宇宙万有之诸法事理,无量无边。《百法明门论》概分则为五位,细分则为百法。
(五)何谓“一切法”
乃泛批一切有为法、无为法及不可说法。又作一切诸法、一切万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精神,以及所有现象之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之存在者”。
1、有为法:如《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泛指由因缘和合所造作的一切现象;狭义而言,亦特指人的造作行为。亦即一切处于相互联系、生灭变化中之现象,而以生、住、异、灭之四有为相为其特徵。有为法乃无常之法,由于每一刹那皆在转变、迁移,故又称为有为转变。星云大师云:“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有希望,贫可转变为富,贱可转贵。”
2、无为法:即非由因缘所造作,离生灭变化而绝对常住之法。又无为的法性,自体清净,所以无为法不障碍一切物,一切物也不会障碍无为法,如智慧,真如等。
(六)所谓“无”
意谓非存在。佛教认为所谓有或无之二边(即“偏有”或“偏无”之一方)皆为谬误;唯有超越有与无之相对性,始属绝对之真如。
原始佛教经典中,《如杂阿含经》卷七、相应部经典二十四之五、《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六等,所显现“无”之观念,系相对于“有”之于“无”,亦即为相对于“存在”之“非存在”。
大乘佛教经论更进一步揭示其中真义,如《中论》卷一谓:“一切有与无,本即不存在;若见有,见无之相,即是浅智之见。”同论卷四,和《大智度论》卷六等,则藉超越相对性之有无,泯绝诸法之假实断常等,而以“无”为“一切皆空”之同义语。盖以诸法皆由因缘和合所生,故本性即是(无)(空无自性);复以有空义之故,才得成一切法。意指现象界的一切,皆无自性,暂时存在之意。
因此《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
(七)何谓“无”
又作非身、非我。我,即永远不变(常)、独立自存(一)、中心之所有主(主)、具有支配能力(宰),为神识或本体之实有者。主张所有的存在无有如实之我,而说无我者,称为“诸法无我”;观无我者,称为无我观。
蕅益大师的《百法明门论直解》云:“法名轨持,我名主宰,今既名一切法无我,须徧于一切法中通达二无我义也。”
“无我”系佛教根本教义之一,于三法印中,即有“诸法无我印”。通常分为人无我、法无我二种。①有情(生者)不外是由五取蕴(即构成凡夫生存的物心两面之五要素:色、受、想、行、识)假各合而成,别无真实之生命主体可言,称为人无我,又称我空。②一切万法皆依因缘(各种条件)而生(假成立者),其存在本来即无独自性、无固有之本性(自性)可言,称为法无我,又称法空。
此外尚有以下几种说法:(1)所《阿含经》的说法,一切万法之存在皆有赖于各种条件之相互依存,此依存关系一旦有所变化,即产生幻灭、无常之现象;由于无常,故为苦;由于苦而不得自在,故为无我。(2)“说一切有部”主张“我空法有”,即一方面认为“人无我”,另一方面又主张构成存在之要素各有其自性,故不说“法无我”。(3)据《成实论》之说,五蕴中并无实在之自我,依此而观人无我者,称为人空观;又五蕴之法尽是无常,并无实在之自性,依此而观法无我者,称为法空观。(4)一般而方,大乘佛教主张二无我,即我、法二空(人空、法空),然唯识宗依“三性说”而立“三无我”之说即:①“遍计所执”之实我实法乃情有情有理无者,非为实在之我相,故称“无相无我”。②“依他起”之似我法乃如幻假有者,异于被执之我相,故称“异相无我”。③“圆成实”之自相乃由无我(识之实性)所显之真如,故称“自相无我”。以上“名相释义”部分,参考《佛光大辞典》。
三、觉知心灵之宝
《金刚经》〈正信希有分第六〉: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俱舍论光记》卷一:
“释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谓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变。二、轨生胜解,如无常等生人无常等解。”
在《百喻经。中记载着这么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苦恼穷人,既没有什么祖遗财产,又没有什么随身技艺,吃的穿的用的都依靠旁人而生活,年年月月仰赖旁人接济,身上欠了许多债,眼看债台愈积愈高,没法抵偿,然而不管是天上人间,终究没有说是积欠不偿的道理,这穷人到了最后被债主逼紧了没奈何,便逃避到荒山野地没有人迹的地方。
再也想不到在这个荒僻野地,却绝处逢生,被他发现了一个宝箱,箱子里藏着无数珍宝,箱子盖上嵌着一面明镜。那位穷人举起手来揭开箱盖,正想检取内中财宝,忽然一眼睢到那镜面上,看见内中有个圆瞠两目,不转睛的对着自己望着,那穷人吓了一大跳,登时觉得用脚发软,不知如何是好;此是他便悬勒马,赶紧替自己解围,急忙停手说道:“我以为这个定箱是没人管理故来取用,那知是足下隐身在这里呢?我今分毫不曾取得,请千万原谅,饶恕了我的冒失罢!”
释迦如来藉这个故事来点化世间人说:世上有许多人大都犯了这个自己作弄自己的手病,平日被无量烦恼弄到置身无地,万分苦楚,给那债主般的生死魔王、贪嗔小鬼恶狠狠的追逼着,一步也不放松,逼到无可奈何时,正要逃出生死海,到清净彼岸,好修持五戒,行十善业,与六波罗蜜多等如许功德时,就如同那避债穷人,贪偏偏在绝地上得了个宝箱,可惜被镜子里本来没有的幻身迷惑颠倒了,把幻空虚有身影误认为真,狂妄不休,牢牢的执着我见,竟把好不容易才发现的定藏当面错过,不曾受用分毫,结果依旧千秋长夜的自怜自苦,在生死海里没个了时,与那避债穷人的得宝失宝一样,愚痴可怜。
众生因为执着“自我”往往会迷失在“自我”中,在自私、自怜、自爱中忘了清净的本性真如,只有放下才会自在,只有“无我”生命才得以不朽。如《首楞严经》云:“众生原有佛性,非由他得,譬如有人,自己衣里,有如意珠,有不觉知。又如仓藏宝,不自知之,驰走求食。”
《成唯识论》卷一云:“世尊为除彼‘法有执\’,于鹫岭说诸‘法空\’。”《金刚经》:“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四、“放下”生命就圆融
当我们的手执取一物时,我们所能拥有的只是一物而已,当我们放下手中执取之物时,手有空间可取任何物,此时宇宙天地为我所拥有。所以心中有“我”,只被一个个体所占,是有限。心中“无我”,生命就圆融无碍,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千秋万世永不朽。
《六祖坛经》云:“礼本折慢幢,头奚不至地,有我罪即生,亡功福无比。”意指法达比丘因持译三千遍的法华经而生贡高我慢之心,所以当他向六祖惠能礼拜时,身虽着地,头却没靠地。故六祖告诉他:“名叫法达其实却未曾达法也!”因此说了以上这首偈。告诉法达比丘“有我”之心开罪障之门。布施而不执着功德则“功德”无量!
谨录古诗一首赠与读者诸君。
酒是烧焇焰,色为刮骨钢刀,财多招忌损人苗,忍气饶人祸自消。四件将来合就,相当不欠分毫;劝君莫恋最为高,才是修身正道。敬祝人人大吉,事事如意,家家欢喜,年年有余。
《百法明门论》文所云:“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意为:“就如同释迦牟尼佛所说的(缘生则聚,缘散则灭),所有宇宙界的森罗万象皆无实存性,是因缘和合而成,是虚幻假有,故说法无我(无自性)。”
世尊言教“八宗三时”表
此表为初期佛教时代,佛弟子将佛的教法分类为以下八宗,将释尊的说法分为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