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法师:第三十章 欲火远离
第三十章 欲火远离
佛言:夫为道者,如被干草,火来须避。道人见欲,必当远之。
这一章,释迦牟尼佛训诫我们,情欲像一团火似的,一不小心,就会被欲火烧死的。
佛言,释迦牟尼佛跟我们说。夫为道者,夫,是个文言文的发语词,这个的意思。为道者,就是修学佛道的人,面对情欲的时候,该怎么办呢?说一个譬喻,如被干草,火来须避,被,同披,好像身上披著一件用干枯的草做成的衣服,是不能碰到火的。如果一碰到火,必须赶快逃避,不然就会被燃烧了。
这个譬喻,是说我们身体内在的六根──眼睛、耳朵、鼻子、舌头、身体以及意识,和外在的境界六尘──色、声、香、味、触、法,相接触的时候,就会产生种种不同的感受。当眼睛看到外面的境界(佛法把所有的外境都称为色法);耳朵听到的声音;鼻子所闻到的香味(气味有香的或臭的,佛法通称为香,香的叫好香,臭的叫恶香);舌头所尝到的是五味(酸、甜、苦、辣、碱);身体所接触的,冷、热等种种的触觉;还有我们的意识,所存在的法境。(我们所看到的六尘境界,在我们的意识里面所留下的影像,称为法。)我们一个人整天从早到晚,就是六根缘著六尘,生起六识,在这个当中,每天就是在六尘五欲的境界中打滚。可见我们一辈子,身心与外面的环境,一直相应、打交道,没有休息过,这是一般的现象。
但是,这里经文所说的六尘中的色,是指男女之色。有句俗语叫干柴烈火,就是形容男女之色的。而明代蕅益大师曾经把六根譬喻为干柴,六尘譬喻为烈火,干柴和烈火碰在一起,会出问题的,所以本经说如被干草,必须小心、远离。
道人见欲,必当远之,我们一个修学佛道的人,不但是出家的,包括了在家人,佛的四众弟子,有了五欲、情欲的境界现前的时候,就要把它看成是猛火一样的。在我们修持还没达到身心俱空的境界之前,换句话说,我们的修持功夫还没有到家的话,只有采取一碰到色欲境界的时候,就必须跑得远远的,不要去接触它,才不会生起麻烦。
其实,要避火,如果进一步把身上所披的干草衣服拿掉──时时观照我们的内心,把色欲的念头连根断除,不是可以很自由自在地面对现实,所谓海阔天空任遨游,那是毫无障碍的!
过去,我曾经说过,在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很有名的诗人名叫白乐天,他另外有一个名字叫白居易。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曾经在杭州当太守(相当于现在的市长、县长)。有一次,他在假日跑到秦望山去拜访道林禅师,这位禅师不是住在寺庙里面,而是住在树顶上,好像鸟儿搭了窝一样,人家也不知道他的法名,都称他为鸟窠禅师。
白居易太守见到鸟窠禅师就说:
师父啊,你为什么不住在庙里,却住在树上呢?真是太危险了。
接著,白居易又说:你住在树上,要是不小心跌了下来,可能会连生命都送掉的。
鸟窠禅师说:我的太守啊,我在这里不算危险,你太守比我更危险哩!
为什么我更危险呢?
在古书上说:薪火相交,色情不止,这话你大概也知道吧!主要的我要告诉你,你每天在官场当中,为名利所包围,总是为了它在那儿奔波、应酬,要是不小心,就会摔倒,不是比我更危险吗?
我为什么要把这故事引来告诉大家,因为本章经文,说到如被干草,火来须避,而禅师说白居易在官场名利中打滚,虽然高官厚禄,但是薪火相交的,一旦摔下来,那是更危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