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佛教协会
一、概况
湖北省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OFHUBEIPROVINCE,英文缩写:B.A.H)成立于1959年6月27日,同年7月27日至29日在汉口召开了第一届代表大会。湖北省佛教经历了1959年到1966年的曲折发展、1966年到1978年的严重挫折、1978年到2005年的恢复振兴、2005年到现在的平稳发展等历史阶段。
2018年1月10日至12日,湖北省佛教协会第九次代表会议在武汉隆重召开,近200名代表参加会议,全省各地市、州、神农架林区统战、民宗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选举产生了湖北省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其中理事119人,常务理事69人。会议决定礼请印顺法师、明海法师为名誉会长;选举正慈法师为湖北省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会长,选举隆醒(常务)、心继、圣君、彻慧(女)、明基、演觉、果胜、印宗(女)、法船、崇谛为副会长;推举慈学老法师为咨议委员会主席,妙乐(女)、坚光、圣钦、贞净、果园(女)、张跃生、孙劲松为咨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洪利民为秘书长,果慧、依正、圆悟、法云、觉灯、心恩、妙性(女)、悟缘、宗辉、心平(天门)、宽悟、妙微、心平(咸宁)、明浩、本超(女)、道伟、智维、悟忍、演肃、演善、觉心、悟证、惟道、崇顿、禅定、演总(女)、董玉霞(女)、张祖国、田文红(女)为副秘书长。
会议讨论决定各专委会负责人:
教务教风委员会
主 任:演觉
副主任:果胜、圆悟、宽悟、道伟、觉心
佛教教育委员会
主 任:印宗(女)
副主任:崇谛、依正、智维、演善、悟证
慈善公益委员会
主 任:明基
副主任:宗辉、心平(咸宁)、惟道、禅定、田文红(女)
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 任:彻慧(女)
副主任:妙性(女)、心平(天门)、演肃、崇顿
对外交流委员会
主 任:法船
副主任:果慧、妙微、明浩、悟忍、张祖国
文化艺术委员会
主 任:圣君
副主任:洪利民、法云、心恩、演总(女)
居士事务委员会
主 任:心继
副主任:觉灯、悟缘、本超(女)、董玉霞(女)
二、本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全省佛教徒,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省佛教徒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协助政府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深入调查研究,反映佛教组织和佛教界人士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指导全省佛教教务,制定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督导全省佛教界加强自我管理、严肃清规戒律、正信正行、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四)开展佛教教育培训,培养佛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佛教教职人员。
(五)从事佛教文化研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阐释佛教教义教规,积极开展佛教思想建设。
(六)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七)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了解,团结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凝聚力。
(八)开展同国内外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促进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佛教团体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四、下设机构:
省佛协设教务委员会、佛教教育委员会、慈善公益委员会、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居士事务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
省佛协办事机构为湖北省佛教事务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教务部、后勤中心三个内设机构。武汉莲华寺、武汉灵泉寺、《正信》杂志为省佛协直管单位,日常工作在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独立运作。
五、寺院与信众:
目前,我省佛教已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有2000余处。通过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近3000人。现有武昌佛学院1座,省内佛教刊物近20余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佛教信众达60余万人。
六、会址: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7号爱尚东亭3楼
联系电话:027-8665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