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论.下卷--鸠摩罗什

《百论》下卷 破情品第五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外曰。定有我所有法现前有故(修妒路)。情尘意合故知生。此知是现前知。是知实有故。情尘意有。 内曰。见色已。知生何用(修妒路)。若眼先见色。然后知生者。知复何用。若先知生。然后眼见色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不见色因缘无故生亦无(修妒路)。若眼先不见色。则因缘不合。不合故知不应生。汝言情尘意合故知生。若不合时知生者。是则不然。 外曰。若一时生有何过。 内曰。若一时生。是事不然。生无生共不一时生。有故无故。先已破故(修妒路)。若见知先有。相待一时生。若先无。若先半有半无。于三中。一时生者。是则不然。何以故。若先有见知者。不应更生。以有故。若先无者。亦不应生。以无故。若无者。则无相待。亦无生。若半有半无者。前二修妒路各已破故。复次一法云何亦有亦无。复次若一时生。知不待见。见不待知。复次眼为到色见耶。为不到色见耶若眼去。远迟见(修妒路)。若眼去到色乃见者。远色应迟见。近色应速见。何以故去法尔故。而今近瓶远月一时见。是故知眼不去。若不去则无和合。复次若眼力不到色。而见色者。何故见近不见远远近应一时见。复次眼设去者。为见已去耶。为不见去耶。若见已去。复何用(修妒路)。若眼先见色。事已辨去。复何用。若不见去。不如意所取(修妒路)。若眼先不见色而去者。如意所取则不能取。眼无知故。趣东则西。复次无眼处亦不取(修妒路)。若眼去到色而取色者。身则无眼。身无眼故。此则无取。若眼不去。而取色者。色则无眼。色无眼故。彼亦无取。复次若眼不去。而取色者。应见天上色。及障外色。然不见。是故此事非也。 外曰。眼相见故(修妒路)。见是眼相。于缘中有力能取。性自尔故。 内曰。若眼见相自见眼(修妒路)。若眼见相。如火热相。自热能令他热。如是眼若见相应自见眼。然不见。是故眼非见相。 外曰。如指(修妒路)。眼虽见相。不自见眼。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眼虽见相。不能自见。 内曰。不然。触指业故(修妒路)。触是指业非指相。汝言见是眼相者。何不自见眼。是故指喻非也。 外曰。光意去故见色(修妒路)。眼光及意去故。到彼能取色。 内曰。若意去到色。此无觉(修妒路)。意若到色者。意则在彼。意若在彼。身则无意。犹如死人。然意实不去。远近一时取故。虽念过去未来。念不在过去未来。念时不去故。外曰意在身(修妒路)。意虽在身。而能远知。 内曰。若尔不合(修妒路)。若意在身。而色在彼。色在彼故。则无和合。若无和合。不能取色。 外曰。不然。意光色合故见(修妒路)。眼意在身和合。以意力故。令眼光与色合。如是见色。是故不失和合。 内曰。若和合故见生无见者(修妒路)。汝谓和合故见色。若言但眼见色。但意取色者。是事不然。 外曰。受和合故取色成(修妒路)。汝受和合。则有和合。若有和合。应有取色。 内曰。意非见。眼非知。色非见知。云何见(修妒路)。意异眼故。意非见相。非见相故。不能见眼。四大造故。非知相。非知相故。不能知色。亦非见相。亦非知相。如是虽复和合。云何取色。耳鼻舌身亦如是破。 《百论》下卷 破尘品第六 外曰。应有情瓶等可取故(修妒路)。今现见瓶等诸物可取故。若诸情不能取诸尘。当用何等取。是故知有情能取瓶等诸物。 内曰。非独色是瓶。是故瓶非现见(修妒路)。瓶中色现可见。香等不可见。不独色为瓶。香等合为瓶。瓶若现可见者。香等亦应现可见。而不可见。是故瓶非现见。 外曰。取分故一切取信故(修妒路)。瓶一分可见故瓶名现见。何以故。人见瓶已信知我见是瓶。 内曰。若取分不一切取(修妒路)。瓶一分色可见。香分等不可见今分不作有分。若分作有分者。香等诸分亦应可见。是故瓶非尽可见。是事如破一破异中说。 外曰。有瓶可见。受色现可见故(修妒路)。汝受色现见故。瓶亦应现见。 内曰。若此分现见。彼分不现见(修妒路)。汝谓色现见。是事不然。色有形故。彼分中分不现见。以此分障故。彼分亦如是复次如前若收分不一切取彼应答此。 外曰。微尘无分故不尽破(修妒路)。微尘无分故。一切现见。有何过。 内曰。微尘非现见(修妒路)。汝经言。微尘非现见。是故不能成现见法。若微尘亦现见。与色同破。 外曰。瓶应现见。世人信故(修妒路)。世人尽信瓶是现见有用故。 内曰。现见无非瓶无(修妒路)。汝谓若不现见瓶。是时无瓶者。是事不然。瓶虽不现见非无瓶。是故瓶非现见外曰。眼合故无过(修妒路)。瓶虽现见相眼未会时人自不见。是瓶非不现见相。 内曰。如现见生无有亦非实(修妒路)。若瓶未与眼合时未有异相。后见时有少异相生者。当知此瓶现见相生今实无异相生。是故现见相不生。如现见相生无瓶有亦无。 外曰。五身一分破。余分有(修妒路)。五身是瓶。汝破一色。不破香等。今香等不破故应有尘。 内曰。若不一切触云何色等合(修妒路)。汝言。五身为瓶。是语不然。何以故。色等一分是触。余分非触。云何触不触合。是故非五身为瓶。 外曰。瓶合故(修妒路)。色分等各各不合。而色分等与瓶合。 内曰。异除云何瓶触合(修妒路)。若瓶与触异者。瓶则非触。非触云何与触合。若除色等。更无瓶法。若无瓶法。云何触与瓶合。 外曰。色应现见信经故(修妒路)。汝经言。色名四大。及四大造。造色分中。色入所摄。是现见。汝云何言无现见色。 内曰。四大非眼见。云何生现见(修妒路)。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是四大非眼见者。此所造色应非现见。 外曰。身根取故四大有(修妒路)。今身根取四大故四大有。是故火等诸物四大所造亦应有。 内曰。火中一切热故(修妒路)。四大中但火是热相。余非热相。今火中四大都是热相。是故火不为四身。若余不热不名为火。是故火不为四身。地坚相。水湿相。风动相亦如是。 外曰。色应可见。现在时有故(修妒路)。以眼情等现在时取尘故。是名现在时。若眼情等不能取色尘等则无现在时。今实有现在时。是故色可见。 内曰。若法后故初亦故(修妒路)。若法后故相现。是相非故时生。初生时已随有。微故不知。故相转现。是时可知。如人着屐。初已微故随之。不觉不知。久则相现。若初无故后亦无。是应常新。若然者故相不应生。是以初微故随之后则相现。今诸法不住故。则无住时。若无住时。无取尘处。 外曰。受新故故。有现在时(修妒路)。汝受新相故相。观生时名为新。观异时名为故。是二相非过去时可取。亦非未来时可取。以现在时故。新故相可取。 内曰。不然。生故新。异故故(修妒路)。若法久生新相已过是新相。异新则名故。若故相生故则为新。是新是故但有言说。第一义中无新无中无故。 外曰。若尔得何利。 内曰。得永离(修妒路)。若新不作中。中不作故。如种子芽茎节坏华实等各不合。各不合故诸法不住。不住故远离。远离故不可得取。 《百论》下卷 破因中有果品第七 外曰。诸法非不住。有不失故。无不生故(修妒路)。有相诸法如泥团。从团底。从底腹。从腹咽。从咽口。前后为因果。种种果生时。种种因不失。若因中无果。果则不生。但因变为果。是故有诸法。 内曰。若果生故有不失。因失故有失(修妒路)。汝言瓶果生时泥团不失。瓶即是泥团。若瓶果生。是时失泥团因故。是则无因。若泥团不失。不应分别泥团瓶有异。今实见形、时、力.知.名等有异故有应失。 外曰。如指屈申(修妒路)。指虽屈申形异。实是一指。如是泥团形瓶形虽异。而泥不异。 内曰。不然业能异故(修妒路)。屈申是指业。指是能。若业即是能者。屈时应失指。复次屈申应是一。如汝经泥团即是瓶故。指喻非也。 外曰。如少壮老(修妒路)。如一人身亦少亦壮亦老。因果亦如是。 内曰。不一故(修妒路)。少不作壮。壮不作老。是故汝喻非也。复次若有不失。无失(修妒路)。若有不失者。泥团不应变为瓶。是则无瓶。若有不失者。无无故亦不应失。然则都无失。 外曰。无失有何咎(修妒路)。若常故无失。泥团不应变为瓶。无无常有何过。 内曰。若无无常。无罪福等(修妒路)。若无无常。罪福等悉亦当无。何以故。罪人常为罪人。不应为福。福人常无福人。不应为罪。罪福等者。布施窃盗。持戒犯戒等。如是皆无。 外曰。因中先有果。因有故(修妒路)。若泥中先无瓶。泥不应为瓶因。 内曰。若因先有果故有果。果无故因无果(修妒路)。若泥团作瓶。泥不失故。因中有果。是瓶若破。应因中无果。 外曰。因果一故(修妒路)。如土因泥果。泥因瓶果。因变为果。更无异法。是故不应因中无果。 内曰。若因果一。无未来(修妒路)。如泥团现在。瓶为未来。若因果一。则无未来。无未来故。亦无现在。无现在故亦无过去。如是三世乱。 外曰。名等失名等生故(修妒路)。更无新法。而故法不失。但名随时异。如一泥团为瓶。瓶破为盆盆破还为泥。如是都无去来。瓶盆安在。但随时得名。其实无异。 内曰。若尔因无果(修妒路)。若名失名生者。此名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若名先有泥即是瓶。是故知非先有果。 外曰。不定故(修妒路)。泥团中不定出一器。是故泥中不定有名。内曰若泥不定果亦不定(修妒路)。若泥团中瓶不定。汝言因中先有果亦不定。 外曰。微形有故(修妒路)。泥团中瓶形微故难知。陶师力故。是时明了。泥中瓶虽不可知。当知泥中必有微形。有二种不可知。或无故不知。或有以因缘故不知。因缘有八。何等八。远故不知。如远国土。近故不知。如眼睫。根坏故不知。如聋盲。心不住故不知。如人意乱。细故不知。如微尘。障故不知。如壁外事。胜故不知。如大水少盐。相似故不知。如一粒米投大聚中。如是泥团中瓶。眼虽不见。要不从蒲出。是故微瓶定在泥中。 内曰。若先有微形因无果(修妒路)。若瓶未生时。泥中有微形。后粗时可知者。是则因中无果。何以故。本无粗相后乃生故。是以因中无果。 外曰。因中应有果。各取因故(修妒路)。因中应先有果。何以故。作瓶取泥不取蒲。若因中无果者。亦可取蒲。而人定知泥能生瓶。埏埴成器。堪受烧故。是以因中有果。 内曰。若当有有。若当无无(修妒路)。汝言。泥中当出瓶故。因中先有果。今瓶破故应当无果。是以因中无果。 外曰。生住坏次第有故无过(修妒路)。瓶中虽有破相。要先生次住后破。何以故。未生无破故。 内曰。若先生非后无果同(修妒路)。若泥中有瓶生便坏者。何故要先生后坏。不先坏后生。汝言。未生故无破。如是瓶未生时。无住无坏。此二先无后有故。因中无果。 外曰。汝破有果故。有断过(修妒路)。若因中有果为非者。应因中无果。若因中无果。则堕断灭。 内曰。续故不断。坏故不常(修妒路)。汝不知耶。从谷子牙等相续故不断。谷子等因坏故不常。如是诸佛说十二分因缘生法。离因中有果。无果故不着断常。行中道入涅槃。 《百论》下卷 破因中无果品第八 外曰。生有故一当成(修妒路)。汝言因缘故诸法生。是生若因中先有。若因中先无。此生有故。必当有一。 内曰。生无生不生(修妒路)。若有生。因中先有。因中先无。如是思惟不可得。何况无生。汝若有瓶生。为瓶初瓶时有耶。为泥团后非瓶时有耶。若瓶初瓶时有瓶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瓶已有故。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无中后则无初。若有瓶初。必有中后。是故瓶已先有。生复何用。若泥团后非瓶时瓶生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未有故。若瓶无初中后。是则无瓶。若无瓶云何有瓶生。复次若有瓶生。若泥团后瓶时应有。若瓶初泥团时应有。泥团后瓶时无瓶生。何以故。已有故亦非瓶初泥团时有瓶生。何以故。未有故。 外曰。生时生故无咎(修妒路)。我不言若已生。若未生有瓶生。第二法生时是生。 内曰。生时亦如是(修妒路)。生时如先说。若生是则生已若未生。云何有生。生时名半生半未生。二俱过。亦如前破。是故无生。 外曰。生成一义故(修妒路)。我不言瓶生已有生。亦不言未生有生。今瓶现成。是即瓶生。 内曰。若尔生后(修妒路)。成名生已。若无生无初无中。若无初亦无中无成。是故不应以成为生。生在后故。 外曰。初中后次第生故无咎(修妒路)。泥团次第生瓶底腹咽口等。初中后次第生。非泥团次有成瓶。是故非泥团时有瓶生。亦非瓶时有瓶生。亦非无瓶生。 内曰。初中后非次第生(修妒路)。初名无前有后。中名有前有后。后名有前无后。如是初中后共相因待。若离云何有。是故初中后不应次第生。一时生亦不然(修妒路)。若一时生。不应言是初是中是后。亦不相因待。是故不然。 外曰。如生住坏(修妒路)。如有为相。生住坏次第有。初中后亦如是。 内曰。生住坏亦如是(修妒路)。若次第有。若一时有。是二不然。何以故。无住则无生。若无住有生者。亦应无生有住坏亦如是。若一时。不应分别是生是住是坏。复次一切处有一切(修妒路)。一切处名三有为相。若生住坏亦有为相者。今生中应有三相。是有为法故。一一中复有三相。然则无穷。住坏亦如是。若生住坏中更无三相。今生住坏不名有为相。若汝谓生生共生如父子。是事不然。如是生生若因中先有相待。若因中先无相待。若因中先少有。少无相待。是三种破情中已说。复次如父先有然后生子。是父更有父。是故此喻非也。 外曰。定有生。可生法有故(修妒路)。若有生有可生若无生则无可生。今瓶等可生法现有故必有生。 内曰。若有生无可生(修妒路)。若瓶有生瓶则已生不名可生。何以故。若无瓶亦无瓶生。是故若有生则无可生。何况无生。复次自他共亦如是(修妒路)。若生可生是二。若自生若他生。若共生。破吉中已说。 外曰。定有。生可生共成故(修妒路)。非先有生后有可生。一时共成。 内曰。生可生不能生(修妒路)。若可生能成生者。则生是可生。不名能生。若无生何有可生。是故二事皆无。复次有无相待不然(修妒路)。今可生未有故。无生则是有。有无何得相待。是故皆无。 外曰。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修妒路)。非但生可生相待成。是二相待故。瓶等诸物成。 内曰。若从二生。何以无三(修妒路)。汝言生可生相待故诸法成。若从二生果者。何不有第三法。如父母生子。今离生可生。更无有瓶等第三法。是故不然。 外曰。应有生因坏故(修妒路)。若果不生因不应坏。今见瓶因坏故应有生。 内曰。因坏故生亦灭(修妒路)。若果生者。是果为因坏时有耶。为坏后有耶。若因坏时有者。与坏不异故生亦灭。若坏后有者。因已坏故无因。无因故果不应生。复次因中果定故(修妒路)。若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无生。何以故。若因中无果者。何以但泥中有瓶。缕中有布。若其俱无。泥应有布。缕应有瓶。若因中先有果者。是因中是果生。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因即是果。汝法因果不异故。是故因中若先有果。若先无果。是皆不生。复次因果多故(修妒路)。若因中先有果者。则乳中有酪酥等。亦酥中有酪乳等。若乳中有酪酥等。则一因中多果。若酥中有酪乳等。则一果中多因。如是先后因果一时俱有过。若因中无果亦如是过。是故因中有果无果。是皆无生。 外曰。因果不破故。生可生成(修妒路)。汝言因中多果。果中多因。为过不言无因果。是故生可生成。 内曰。物物。非物非物互不生(修妒路)。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物不生非物。非物不生物。若物生物。如母生子者。是则不然。何以故。母实不生子。子先有从母出故。若谓从母血分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离血分等母不可得故。若谓如变生。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壮即变为老。非壮生老故。若谓如镜中像。以为物生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镜中像无所从来故。复次如镜中像与面相似。余果亦应与因相似。而不然。是故物不生物。非物不生非物者。如兔角不生兔角。物不生非物者。如石女不生子。非物不生物者。如龟毛不生蒲。是故无有生法。复次若物生物者。是应二种法生。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是则不然。何以故。若因中先无果者。因不应生果。因边异果不可得故。若因中先有果。云何生灭。不异故(修妒路)。若瓶与泥团不异者。瓶生时泥团不应灭。泥团亦不应为瓶因。若泥团与瓶不异者。瓶不应生瓶。亦不应为泥团果。是故若因中有果。若因中无果。物不生物。 《百论》下卷 破常品第九 外曰。应有诸法。无因。常法不破故(修妒路)。汝虽破有因法。不破无因常法。如虚空时方微尘涅槃是无因法不破故应有诸法。 内曰。若强以为常。无常同(修妒路)。汝有因故说常耶。无因故说常耶。若常法有因。有因则无常。若无因说常者。亦可说无常。 外曰。了因故无过(修妒路)。有二种因。一作因。二了因。若以作因。是则无常。我虚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说常。非无因故说常。亦非有因故说无常。是故非强为常。 内曰。是因不然(修妒路)。汝虽说常法有因。是因不然。神先已破。余常法后当破。 外曰。应有常法。作法无常故。不作法是常(修妒路)。眼见瓶等诸物无常。若异此法应是常。 内曰。无亦共有(修妒路)。汝以作法相违故。名不作法。今见作法中有相故。应无不作法。复次汝以作法相违故。不作法为常者。今与作法不相违故。是应无常。所以者何。不作法作法同无触故。不作法应无常。如是遍常不遍常。悉已总破。今当别破。 外曰。定有虚空法。常亦遍亦无分。一切处一切时。信有故(修妒路)。世人信一切处有虚空。是故遍信过去未来现在一切时有虚空。是故常。 内曰。分中分合故分不异(修妒路)。若瓶中向中虚空。是中虚空为都有耶。为分有耶。若都有者。则不遍。若是为遍。瓶亦应遍。若分有者。虚空但是分无有。有分名为虚空。是故虚空非遍。亦非常。 外曰。定有虚空。遍相亦常。有作故(修妒路)。若无虚空者。则无举无下。无去来等。所以者何。无容受处故。今实有所作。是以有虚空。亦遍亦常。 内曰。不然。虚空处虚空(修妒路)。若有虚空法。应有住处。若无住处。是则无法。若虚空孔穴中住者。是则虚空住处空中。有容受处故。而不然。是以虚空不住孔穴中。亦不实中住。何以故。实无空故(修妒路)。是实不名空。若无空则无住处。以无容受处故。复次汝言作处是虚空者。实中无作处故。则无虚空。是故虚空亦非遍亦非常。复次无相故无虚空。诸法各各有相。以有相故知有诸法。如地坚相。水湿相。火热相。风动相。识知相。而虚空无相。是故无。 外曰。虚空有相。汝不知故无。无色是虚空相。 内曰。不然。无色名破色。非更有法。犹如断树。更无有法。是故无有虚空相。复次虚空无相。何以故。汝说无色。是虚空相者。若色未生。是时无虚空相。复次色是无常法。虚空是有常法。若色未有时。应先有虚空法。若未有色无所灭。虚空则无相。若无相则无法。是故非无色是虚空相。但有名而无实。诸遍常亦如是总破。 外曰。有时法。常相有故(修妒路)。有法虽不可现见。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时。虽微细不可见。以节气花实等故知有时。此则见果知因。复次以一时不一时。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时。无不有时。是故常。 内曰。过去未来中无。是故无未来(修妒路)。如泥团时现在。土时过去。瓶时未来。此则时相常故。过去时不作未来时。汝经言。时是一法。是故过去时终不作未来时。亦不作现在时。若过去作未来者。则有杂过。又过去中无未来时。是故无未来。现在亦如是破。 外曰。受过去故有时(修妒路)。汝受过去时故。必有未来时。是故实有时法。 内曰。非未来相过去(修妒路)。汝不闻我先说过去土不作未来瓶。若堕未来相中。是为未来相。云何名过去。是故无过去。 外曰。应有时。自相别故(修妒路)。若现在有现在相。若过去有过去相。若未来有未来相。是故有时。 内曰。若尔一切现在(修妒路)。若三时自相有者。今尽应现在。若未来是为无。若有不名未来应名已来。是故此义不然。 外曰。过去未来行自相故无咎(修妒路)。过去时。未来时。不行现在相。过去时行过去相。未来时行未来相。是各各行自相故无过。 内曰。过去非过去(修妒路)。若过去过去者。不名为过去。何以故。离自相故。如火舍热。不名为火。离自相故。若过去不过去者。今不应说过去时行过去相。未来亦如是破。是故时法无实。但有言说。 外曰。实有方。常相有故(修妒路)。日合处是方相。如我经说。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日初合处。是名东方。如是余方随日为名。 内曰。不然。东方无初故(修妒路)。日行四天下。绕须弥山。郁单越日中。弗于逮日出。弗于逮人以为东方。弗于逮日中。阎浮提日出。阎浮提人以为东方。阎浮提日中。拘耶尼日出。拘耶尼人以为东方。拘耶尼日中。郁单越日出。郁单越人以为东方。如是悉是东方南方。西方北方。复次日不合处。是中无方。以无相故。复次不定故。此以为东方。彼以为西方。是故无实方。 外曰。不然。是方相一天下说故(修妒路)。是方相因一天下说。非为都说。是故东方非无初过。 内曰。若尔有边(修妒路)。若日先合处。是名东方者。则诸方有边。有边故有分。有分故无常。是故言说有方。实为无方。 外曰。虽无遍常有不遍常微尘。是果相有故(修妒路)。世人或见果知有因。或见因知有果。如见芽等知有种子。世界法。见诸生物。先细后粗故。可知二微尘为初果。以一微尘为因。是故有微尘。圆而常。以无因故。 内曰。二微尘非一切身合。果不圆故(修妒路)。诸微尘果生时。非一切身合。何以故。二微尘等果。眼见不圆故。若微尘身一切合者。二微尘等果亦应圆。复次若身一切合。二亦同坏。若微尘重合则果高。若多合则果大。以一分合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微尘无常。以虚空别故(修妒路)。若有微尘。应当与虚空别。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以色味等别故(修妒路)。若微尘是有。应有色味等分。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复次有形法有相故。若微尘有形。应有长短方圆等。是故微尘有分。有分故无常。无常故无微尘。 外曰。有涅槃法。常。无烦恼。涅槃不异故(修妒路)。爱等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有烦恼者。则有生死。无烦恼故。永不复生死。是故涅槃为常。 内曰。不然。涅槃作法故(修妒路)。因修道故。无诸烦恼。若无烦恼。是即涅槃者。涅槃则是作法。作法故无常。复次若无烦恼。是名无所有。若涅槃与无烦恼不异者。则无涅槃。 外曰。作因故(修妒路)。涅槃为无烦恼作因。 内曰。不然。能破非破(修妒路)。若涅槃能为解脱者。则非解脱。复次未尽烦恼时。应无涅槃。所以者何。无果故无因。 外曰。无烦恼果(修妒路)。此涅槃非是无烦恼。亦非无烦恼因是无烦恼果。是故非无涅槃。 内曰。缚可缚方便异此无用(修妒路)。缚名烦恼及业。可缚名众生。方便名八圣道。以道解缚故。众生得解脱。若有涅槃。异此三法。则无所用。复次无烦恼。是名无所有。无所有不应为因。 外曰。有涅槃。是若无(修妒路)。若缚可缚方便三事无处。是名涅槃。 内曰。畏处云何可染(修妒路)。以无常过患故。智者于有为法。弃捐离欲。若涅槃无有诸情及所欲事者。则涅槃于有为法甚大畏处。汝何故心染。涅槃名离一切着。灭一切忆想。非有非无。非物非非物。譬如灯灭不可论说。 外曰。谁得涅槃(修妒路)。是涅槃何人得。 内曰。无得涅槃(修妒路)。我先说如灯灭。不可言东去南西北方四维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语灭。无可论说。是无所有。谁当得者。设有涅槃。亦无。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应得涅槃。五阴亦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阴无常故。五阴生灭故。如是涅槃当属谁。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说。 《百论》下卷 破空品第十 外曰。应有诸法破有故。若无破余法有故(修妒路)。汝破一切法相是破若有。不应言一切法空。以破有故。是破有故。不名破一切法。若无破一切法有。 内曰。破如可破(修妒路)。汝着破故。以有无法欲破是破。汝不知耶。破成故。一切法空无所有是破若有。已堕可破中空无所有。是破若无。汝何所破。如说无第二头。不以破故便有。如人言无。不以言无故有。破可破亦如是。 外曰。应有诸法。执此彼故(修妒路)。汝执异法故说一法过。执一法故说异法过。是二执成故有一切法。 内曰。一非所执。异亦尔(修妒路)。一异不可得。先已破。先已破故无所执。复次若有人言。汝无所执。我执一异法。若有此问。应如是破。 外曰。破他法故。汝是破法人(修妒路)。汝好破他法。强为生过。自无所执。是故汝是破人。 内曰。汝是破人(修妒路)。说空人无所执无所执故。非破人汝执自法破他执故汝是破人。 外曰。破他法故自法成(修妒路)。汝破他法时自法即成。何以故。他法若负。自法胜故。是以我非破人。 内曰。不然。成破非一故(修妒路)。成名称叹功德。破名出其过罪。叹德出罪不名为一。复次成名有畏(修妒路)。畏名无力。若人自于法畏故。不能成于他法。不畏故好破。是故成破不一。若破他法是即自成法者。汝何故先言。说空人。但破他法。自无所执。 外曰。说他执过自执成(修妒路)。汝何以不自执成法。但破他法。破他法故。即是自成法。 内曰。破他法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修妒路)。破他法故自法成。自法成故一切不成。一切不成故。我无所成。 外曰。不然。世间相违故(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者。世间人尽不信受。 内曰。是法世间信(修妒路)。是因缘法世间信受。所以者何。因缘生法是即无相。汝谓乳中有酪酥等。童女已妊。诸子食中已有粪。又除梁椽等别更有屋。除缕别有布。或言因中有果。或言因中无果。或言离因缘诸法生。其实空不应言说世事。是人所执谁当信受。我法不尔。与世人同故。一切信受。 外曰。汝无所执是法成(修妒路)。汝言无执是即执。又言我法与世人同。是则自执。 内曰。无执不名执如无(修妒路)。我先说因缘生诸法是即无相。是故我无所执。无所执不名为执。譬如言无。是实无。不以言无故便有无。无执亦如是。 外曰。汝说无相法故。是灭法人(修妒路)。若诸法空无相。此执亦无。是则无一切法。无一切法故。是名灭法人。 内曰。破灭法人。是名灭法人(修妒路)。我自无法。则无所破。汝谓我灭法。而欲破者。是则灭法人。 外曰。应有法。相待有故(修妒路)。若有长必有短。若有高必有下。有空必有实。 内曰。何有相待。一破故(修妒路)。若无一。则无相待。若少有不空。应有相待。若无不空则无空。云何相待。 外曰。汝无成是成(修妒路)。如言室空无马则有无马。如是汝虽言诸法空无相。而能生种种心故。应有无。是则无成是成。 内曰。不然。有无一切无故(修妒路)。我实相中。种种法门。说有无皆空。何以故。若无有亦无无。是故有无一切无。 外曰。破不然。自空故(修妒路)。诸法自性空。无有作者。以无作故。不应有破。如愚痴人。欲破虚空。徒自疲劳。 内曰。虽自性空。取相故缚(修妒路)。一切法虽自性空。但为邪想分别故缚。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譬如愚人见热时焰。妄生水想。逐之疲劳。智者告。言此非水也。为断彼想。不为破水。如是诸法性空。众生取相故着。为破是颠倒故。言破实无所破。 外曰。无说法。大经无故(修妒路)。汝破有破无。破有无。今堕非有非无。是非有非无不可说。何以故。有无相不可得故。是名无说法。是无说法。卫世师经。僧佉经。尼干法等大经中。皆无故不可信。 内曰。有第四(修妒路)。汝大经中。亦有无说法。如卫世师经。声不名大。不名小。僧佉经。泥团非瓶非非瓶。尼干法。光非明非闇。如是诸经。有第四无说法。汝何言无。 外曰。若空不应有说(修妒路)。若都空以无说法为是今者何以说善恶法教化耶。 内曰。随俗语故无过(修妒路)。诸佛说法。常依俗谛。第一义谛。是二皆实。非妄语也。如佛虽知诸法无相。然告阿难。入舍卫城乞食。若除土木等。城不可得。而随俗语故。不堕妄语。我亦随佛学故无过。 外曰。俗谛无不实故(修妒路)。俗谛若实。则入第一义谛。若不实。何以言谛。 内曰。不然。相待故。如大小(修妒路)。俗谛于世人为实。于圣人为不实。譬如一柰。于枣为大。于瓜为小。此二皆实。若于枣言小。于瓜言大者。是则妄语。如是随俗语故无过。 外曰。知是过得何等利(修妒路)。如初舍罪福乃至破空。如是诸法皆见有过得何等利。 内曰。如是舍我。名得解脱(修妒路)。如是三种破诸法。初舍罪福中破神。后破一切法。是名无我无我所。又于诸法。不受不着。闻有不喜。闻无不忧。是名解脱。 外曰。何以言名得解脱。不实得解脱耶。 内曰。毕竟清净故。破神故。无人破涅槃故。无解脱。云何言人得解脱。于俗谛故。说名解脱。
点我:
标签: 佛经原文

相关文章

佛说众许摩诃帝经第十二卷--法贤

佛说众许摩诃帝经第十二卷--法贤

  佛说众许摩诃帝经第十二卷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明教大师臣法贤奉诏译   尔时世尊在于寒林。受给孤长者请。预知舍卫国中有诸外道。各各苦行又复聪明。虽勤修习不得解脱。根缘已熟受化。是...

《百业经》:(61)安宁太子 两世极刑得佛救度

《百业经》:(61)安宁太子 两世极刑得佛救度

  译序(摘录)  《百业经》是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宣说因果不虚的一部甚深经典。共有一百多个公案,涉及到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仙人、国王、大臣、婆罗门、施主,居民、妓女、猎人等...

金刚上味陀罗尼经--佛陀扇多

金刚上味陀罗尼经--佛陀扇多

金刚上味陀罗尼经 元魏北天竺三藏法师佛陀扇多译    如是我闻。一时婆伽婆。依小雪山左庄严聚落金窟中住。与大比丘众万二千人俱。    尔时婆伽婆。乞食食已。于金窟中结加趺坐。入一切法现起三昧...

佛说呵雕阿那含经--竺昙无兰

佛说呵雕阿那含经--竺昙无兰

  佛说呵雕阿那含经一卷   东晋西域沙门竺昙无兰译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只陀恒呵雕阿那鋡将五百优婆塞。至舍利弗所。作礼已却坐。舍利弗为说经。大欢喜而退。复至佛所。以头面着地。叉手绕佛三匝却坐。...

丹房奥论--程了一

丹房奥论--程了一

丹房奧論   經名:丹房奧論。宋程了一撰。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街類。   丹房奧論序   竊謂金丹大藥,上全陰陽升降,下順物理迎逢。聖人所謂格物致知,大槃不過子母相生,夫婦配偶之理。須...

著名哲学家皈依佛门的神奇经历遇到大迦叶并出家

著名哲学家皈依佛门的神奇经历遇到大迦叶并出家

  佛祖有四大弟子仍住世人间,英国博士见到其中之一的迦叶尊者!  那是在二十世纪初的一个伦敦学术研究会召开年会的第一天早上,许多从事研究科学、哲学、法学、神学的英国著名博士,纷纷来到研究中心,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