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智法师:《优婆塞戒经》中关于在家人做生意如何说的?(347-350)
347、什么情况下不请法不犯戒?
答:1,自己正在病中,根本不能起身;
2,自己本身力量不够,无法请法师说法;
3,知道某个说法的“法师”,不是说的如来正法,只是不三不四的作颠倒说,无益于闻法者的身心;
4,自己本身多闻有力,对于佛法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自可不必请法师说法;
5,自己刚受了如来大法,现在不请没有关系;
6,自己正大入定,不请说法自然亦是可以。
348、杀具不可蓄藏,德山棒、石巩弓是不是有违戒律?
答:不,这是护生善棒、救死神弓,那里是真正的杀具。所谓德山棒——是指德山宣鉴禅师,经常示众说:“道得也三十棒,道不得也山十棒。”所谓石巩弓——是指石巩慧藏禅师的事说的,师在俗世以打猎为生,一次为追一只鹿,从马祖所住庵前经过,听到马祖的开示,觉悟自己的非是,立即放下弓,从马祖出家,后来常常以弓接机,所以称石巩弓。这是祖师示现的大权,不可当作真正的杀具来看。要知道菩萨兴慈利物,理当不恼众生,所以不得蓄杀生具,如果故意蓄杀具的,就是行杀方便,所以犯轻垢罪。
349、《优婆塞戒经》中关于在家人做生意如何说的?
答:在家人除了不正当不如法的生意外,其它合法的生意都可以做(前面已经仔细到讲过了)。在家学佛的行人,如从贸易中得到利润,可作四份的分配:
一份孝顺父母以及养活家庭成员的老少;
一份供养三宝及做社会慈善事业;
一份作为如法贩卖的资本;
一份作为储蓄以备必需。
另外还说,正当的合法的买卖,对于在俗的学佛者,虽然不加以禁止,但是也要特别注意商业道德,不得希望谋取不合理的利润;不得有迫切消费者的行为;不得出售以伪乱真的货物,公公道道的做生意;不得国家法定的税收不缴,或者隐瞒少缴。总之,做生意一定要做到诚实无欺。我国商人说的:“老少无欺”,时期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是绝对是少数。
350、声闻与菩萨关于说过失的判罪轻重有什么不同?
答:声闻法中,无根谤的过失较重,说实过恶的过失较轻。
菩萨法中刚刚相反,就是说实过恶的过失重,无根谤的过失轻。须知声闻戒法,旨在制护自过,所以无根谤他有情,其过是很重的,设若有根而说他有情的过失,其过容或较轻,因为事实俱在,不是随便乱说的。可是菩萨戒法,旨在护他损己,如果将他所犯的过失张扬出去,使别人知道他有这样的过失,可能会永远的会损害他,令他再也没有办法在日的面前站起来,设若对他作无事实的毁谤,由于没有事实的根据,一旦到了水落石出时,还可洗刷他的不白之冤,不至于永远的受到损害,所以制有轻重不同。人的眼睛是最明亮的,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不是一个人所能遮尽天下人的耳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