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烦恼、业、果报
烦恼、业、果报
没有学过教理的人,说起业障时会很笼统。最近妄想很多,他会说是业障现前;最近诸事不顺,也会说是业障现前。我们学习教理,必须明确业障究竟是什么,也必须分清烦恼、业、果报三者之间的差别。
业,是因烦恼表现出的行为,它们的关系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业因烦恼而生起,如因贪造业,或因嗔造业;一是招感果报必须以烦恼为土壤,否则业是无法产生作用的。
所谓业障,是由业力形成的障碍,为果报的显现。如想修行但必须忙于生计而无暇修行,或发心出家但家人强烈反对并多方阻挠,或有时间修行却时时被病魔缠绕等,都是业障的表现。有时,善业带来的乐果也会成为障碍,比如太有钱或生活太舒适了也未必是好事,所谓“富贵修行难”。
业并非固定不变的,还有增长扩大的功能,相当于现代人所说的增值。任何东西的增值都离不开环境,如购买房产,市场比较好的前提下才会增值,不然也可能缩水。至于增值到什么程度,则取决于各种相关因缘和条件,包括房屋的结构、地点、周边环境等。业的增长也与业的轻重相关,并非无条件的。在某些情况下,业还会损减。如证得阿罗汉果后,业失去了继续生长的土壤,就不再增长扩大。
关于受报的问题,也要视因缘发展。如果你生在娑婆世界,对方已往生极乐,又如何受报?或是对方已证得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又怎样去找他?所以,很难一概而论。至于说到安世高、慧可等高僧偿还命债之事,如果修行达到相当境界,知道对方尚存报复之心,希望将此业缘了结,所以不断在人间受生,偿还以往的恩怨情仇。但我们要知道,对于修行有成的人来说,偿还命债并不困难。他如果没有能力偿还,也不敢如此坦荡。若已具备这个能力,就像百万富翁偿还几百元债务,根本就不算什么,不像我们将生死看得那么重。
2007年10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