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善案:曹鼐拒淫,成状元
「寿康宝鉴」里的「福善案」1~ 曹鼐拒淫,成状元 明朝宣德年间,有位曹文忠公,字鼐。他学识渊博,人品端正,是难得的青年才俊。因其有功于朝廷而被授予「学正」之职;不久,又晋升为「泰和典史」。 一次搜捕盗贼的办差过程中,曹鼐在一个驿站内住宿。正准备就宿之时,忽然有人敲门。曹鼐打开门一看,眼前站着一位年轻的绝色女子,借着灯光一看,脸上还依稀留有泪痕。曹鼐礼貌的问道:「请问姑娘妳有甚么事?」那女子委屈的说道:「我是一个贫家的女子,只剩下父母三人相依为命。我父亲嗜赌成性,赌输后又常常借酒浇愁。喝醉酒后对我母女俩不是打就是骂。今天晚上醉酒后又动手打我母亲,我好心劝解几句,他不但不听,而且还把我赶出门外,这才……」女子说着忍不住啜泣起来。 曹鼐很同情她的遭遇,让她进屋歇歇脚。这青年女子进了屋里,感激的上下打量这个好心人,她见曹鼐年轻貌美,又是一身官吏装束,于是就试探着想「以身相许」,住在这里。曹公听后正色说道:「我因为同情妳的遭遇,才让妳进来休息,请姑娘千万自重,马上打消这败坏人伦的念头。我相信妳一定会有一个好的归宿的!妳还是快走吧!」边说边双手打开门,让女子自己出去,可是当他向门外一看,外面伸手不见五指。只好长叹一声说:「唉!夜已经深了,天又这么黑,如果我把妳这个弱女子赶出门外,万一发生甚么意外,我也于心不忍。所以妳就在这里住下吧!」 曹鼐边说着随手取了一页白纸,挥毫在上面写了「曹鼐不可」四字。用来警策自己严守道德伦理,不越雷池半步。然后,又郑重的点火将纸焚烧于空中,请求过往神明予以监察。 姑娘被曹鼐的正气和善心所感,彻底打消了欲念。二人各守本分,好不容易挨到天亮,曹鼐没吃饭就出去打听,找来这女子的母亲,让她把姑娘领回家去。经过这次教训,这女子的父亲也收敛了一些恶习,姑娘后来也找到了一个如意郎君。这不可以不说是曹鼐善德所感之果。 后来,曹鼐在参加朝廷「对策」大考时,忽有一张纸从空中飘落在他的考桌前面,纸上清晰写着「曹鼐不可」四个大字。看到此四字后,曹鼐顿感头脑清明、文思泉涌,下笔千言,字字珠玑,句句锦绣,整篇文章出类拔萃。 发榜那天,曹鼐名列榜首,成为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年)的新科状元。曹鼐大魁天下后,进入翰林院任职。他官至吏部侍郎兼任翰林学士。 明英宗即位后,曹鼐担任经筵讲官,并由他负责编撰《宣宗实录》。历朝历代编修皇帝实录的差事,是一份无限的荣耀。明英宗正统十一年(1446年),他担任内阁首辅,也就是当朝的首席大学士。 曹鼐能考取状元,除了他有真才实学之外,又何尝不是戒邪淫,上天赐予他的福报呢? (附图乃从网上得来以增添阅读性,如有侵权,请告之,即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