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
律宗,是汉传佛教十三宗之一,以着重研习及传持戒律为主。它所依据的是五部律中的《四分律》,所以又称为四分律宗。
四分律亦称《昙无德律》,系古印度上座部法藏部所传戒律。佛陀入灭后一百多年,法正尊者采用上座部律藏中之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四度结集,分之为四夹,故称四分律。法正尊者又称法护,音译昙无德,为法藏部之祖。
三国曹魏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中印度僧侣昙摩迦罗(又名法时尊者)来到洛阳,得知中国缺少律法的传承,遂发愿弘扬律法。嘉平二年(公元250年),昙摩迦罗译出《僧祇戒心》一卷,并敦请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举行传戒大典,开十大僧传戒的先河,为我国传授戒法之始,昙摩迦罗尊者因此而成为我国四分律宗的开祖。
宋代大智律师中兴律宗之后,将中国历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贡献的祖师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昙无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时尊者(昙摩迦罗尊者):中国律宗初祖。
3.法聪律师:中国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师:作疏问答立义。
5.慧光律师: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云律师: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师:作《四分律钞》。
8.智首律师:作《广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师:作《四分律行事钞》等五大部。
四分律宗在中国由于见解不同,渐渐分为三派,称为律宗三家:
1.法砺律师的相部律宗
2.道宣律师的南山律宗
3.怀素律师的东塔律宗
三宗并峙,各有传承及著述。五代以后,相部、东塔两宗衰微不传,唯南山律宗兼通并调和大小乘,解行相应,因而从初唐至南宋近七百年时间盛行于中国,历久不衰,所以通常说的律宗指的是南山宗。
南山律宗的初祖是唐代道宣律师(公元596-667),他入终南山专研律学,潜心著述,著有《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比丘尼钞》,后被称为律宗五大部。他在终南山创设戒坛,制订佛教受戒仪式,从而正式形成宗派称为南山律宗。
南山律宗的教理分为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实践;戒相是戒的表现或规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南山律宗将佛教分为化教与制教,以定、慧二学为化教,戒学为制教。
清末由于战乱,南山律宗传承遭到一定的破坏,南山律宗五大部曾一度失去其三大部。民国时期,弘一律师深感律法不明,佛教难以发展,发奋钻研律学,以弘扬南山律宗为己任,遍考中外律丛,校正三大部及其它律藏,著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道祖略谱》、《戒本羯磨随讲别录》、《四分律含注戒本讲义》等论述。同时创办“南山律学院”,以延续律宗法脉。
弘一律师在律学上的成就,对中国佛教的影响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