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卷三--鸠摩罗什
《中论》第03卷 破合品第十四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
问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
答曰: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
复次,若谓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随有尘处应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远处瓶,是故二俱不见。
问曰:我、意、根、尘,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万物,是故有见、可见、见者。
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则无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则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生则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后知生,一时则无先后。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何得有合?无合故空。
复次,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者余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嗔、可嗔、嗔者余烦恼等。
复次,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故无合。
复次,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异相。
问曰:何故无有异相?
答曰: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
问曰:若有定异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余异有异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余异。如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
问曰:我经说,异相不从众缘生,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
答曰: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
复次,异法无故亦无合。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
《中论》第03卷 观有无品第十五(有十一偈)
问曰: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
答曰: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
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
问曰:诸法若无自性,应有他性。
答曰: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诸法性众缘作故,亦因待成故无自性。若尔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从众缘生相待故亦无,无故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问曰:若离自性、他性有诸法,有何咎?
答曰: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汝说离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离自性、他性则无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则成,如瓶体是自性,衣物是他性。
问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应有无。
答曰: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应受无亦无。何以故?有法坏败故名无,是无因有坏而有。
复次,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若人深著诸法,必求有见,若破自性则见他性,若破他性则见有,若破有则见无,若破无则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灭诸见安隐故,更不生四种戏论,是人则见佛法真实义,是故说上偈。
复次,
佛能灭有无, 如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删陀迦旃延经中,佛为说正见义离有离无。若诸法中少决定有者,佛不应破有无。若破有则人谓为无,佛通达诸法相故,说二俱无,是故汝应舍有无见。
复次,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异;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诸法决定有性,终不应变异。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应有异相,如上真金喻。今现见诸法有异相故,当知无有定相。
复次,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变异?若无性则无自体,云何可变异?
复次,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
是故有智者, 不应著有无。
若法定有有相,则终无无相,是即为常。何以故?如说三世者,未来中有法相,是法来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为常。又说因中先有果,是亦为常。若说定有无,是无必先有今无,是则为断灭,断灭名无相续。因由是二见,即远离佛法。
问曰:何故因有生常见?因无生断见?
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若法性定有,则是有相非无相,终不应无;若无则非有,即为无法,先已说过故,如是则堕常见。
若法先有,败坏而无者,是名断灭。何以故?有不应无故,汝谓有无各有定相故。
若有断常见者,则无罪福等破世间事,是故应舍。
《中论》第03卷 观缚解品第十六(十偈)
问曰:生死非都无根本,于中应有众生往来、若诸行往来,汝以何因缘故,说众生及诸行尽空,无有往来?
答曰: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诸行往来六道生死中者,为常相往来?为无常相往来?二俱不然。若常相往来者,则无生死相续,以决定故,自性住故。若以无常往来者,亦无往来生死相续,以不决定故,无自性故。若众生往来者,亦有如是过。
复次,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 谁有往来者?
生死阴界入即是一义。若众生于此阴界入中往来者,是众生于燃可燃品中,五种求不可得,谁于阴界入中而有往来者?
复次,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 则无有往来。
若众生往来,为有身往来?为无身往来?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来,从一身至一身,如是则往来者无身。又若先已有身,不应复从身至身。若先无身则无有,若无有,云何有生死往来?
问曰:经说有涅槃灭一切苦,是灭应诸行灭、若众生灭。
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汝说若诸行灭、若众生灭,是事先已答。诸行无有性,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是故诸行不灭,众生亦不灭。
问曰:若尔者则无缚无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v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是事不然。诸行念念生灭故,不应有缚解。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缚解?
复次,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若众生先有五阴,则不应缚。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无身亦不应缚。何以故?若无身则无五阴,无五阴则空,云何可缚?如是第三更无所缚。
复次,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若谓可缚先有缚,则应缚可缚,而实离可缚先无缚,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或言:“众生是可缚,五阴是缚。”或言:“五阴中诸烦恼是缚,余五阴是可缚。”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离五阴先有众生者,则应以五阴缚众生,而实离五阴无别众生。若离五阴别有烦恼者,则应以烦恼缚五阴,而实离五阴无别烦恼。复次,如去来品中说: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时不去。如是未缚不缚,缚已不缚,缚时不缚。
复次,亦无有解。何以故?
缚者无有解, 无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缚者无有解。何以故?已缚故。无缚亦无解。何以故?无缚故。若谓缚时有解,则缚解一时,是事不然,又缚解相违故。
问曰:有人修道现入涅槃得解脱,云何言无?
答曰: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若人作是念:“我离受得涅槃。”是人即为受所缚。
复次,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 云何有分别?
诸法实相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如经说:“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诸法实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论》第03卷 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
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v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
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
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
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
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
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
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
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
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
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
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
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
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
复次,贪著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
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
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
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
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
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
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
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
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
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焰亦如响。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
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焰如响。
《中论》第03卷
问曰:若诸法尽毕竟空无生无灭,是名诸法实相者,云何入?
答曰:灭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无我慧名为入。
问曰:云何知诸法无我?
答曰: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槃。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有人说神,应有二种:若五阴即是神,若离五阴有神。
若五阴是神者,神则生灭相。如偈中说:若神是五阴,即是生灭相。何以故?生已坏败故,以生灭相故,五阴是无常。如五阴无常,生灭二法亦是无常。何以故?生灭亦生已坏败故无常。神若是五阴,五阴无常故,神亦应无常生灭相,但是事不然。
若离五阴有神,神即无五阴相。如偈中说:若神异五阴,则非五阴相。而离五阴更无有法,若离五阴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谓神如虚空离五阴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种品中已破虚空,无有法名为虚空。若谓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种:一现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见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国无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贤圣所说故可信,如说有地狱、有天、有郁单曰,无有见者,信圣人语故知。是神于一切信中不可得,现事中亦无,比知中亦无。何以故?比知,名先见故后比类而知,如人先见火有烟,后但见烟则知有火;神义不然,谁能先见神与五阴合,后见五阴知有神?若谓有三种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残,三者、共见。如本,名先见火有烟,今见烟知如本有火。如残,名如炊饭一粒熟知余者皆熟。共见,名如眼见人从此去到彼亦见其去,日亦如是从东方出至西方,虽不见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乐憎爱觉知等,亦应有所依,如见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见人与去法合而至余方,后见日到余方故知有去法。无有先见五阴与神合,后见五阴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无神。圣人所说中亦无神。何以故?圣人所说,皆先眼见而后说。又诸圣人说余事可信故,当知说地狱等亦可信,而神不尔,无有先见神而后说者。是故于四信等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无,是故离五阴无别神。
复次,破根品中,见、见者、可见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见粗法尚不可得,何况虚妄忆想等而有神?是故知无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修习八圣道分,灭我、我所因缘故,得无我、无我所决定智慧。又无我、无我所者,于第一义中亦不可得。无我、无我所者,能真见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见实。今圣人无我、我所故,诸烦恼亦灭;诸烦恼灭故,能见诸法实相。内外我、我所灭故,诸受亦灭;诸受灭故,无量后身皆亦灭,是名说无余涅槃。
问曰:有余涅槃云何?
答曰:诸烦恼及业灭故,名心得解脱。是诸烦恼业,皆从忆想分别生无有实。诸忆想分别皆从戏论生,得诸法实相毕竟空,诸戏论则灭,是名说有余涅槃。实相法如是,诸佛以一切智观众生故,种种为说,亦说有我,亦说无我。若心未熟者,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为是等故说有我。又有得道者,知诸法空但假名有我,为是等故说我无咎。又有布施、持戒等福德,厌离生死苦恼,畏涅槃永灭,是故佛为是等说无我,诸法但因缘和合,生时空生,灭时空灭,是故说无我,但假名说有我。又得道者,知无我不堕断灭故说无我无咎。是故偈中说:诸佛说有我,亦说于无我;若于真实中,不说我非我。
问曰:若无我是实,但以世俗故说有我,有何咎?
答曰:因破我法有无我,我决定不可得,何有无我?若决定有无我,则是断灭生于贪著。如般若中说:菩萨有我亦非行,无我亦非行。
问曰:若不说我非我、空不空,佛法为何所说?
答曰:佛说诸法实相,实相中无语言道,灭诸心行。心以取相缘生,以先世业果报故有,不能实见诸法,是故说心行灭。
问曰:若诸凡夫心不能见实,圣人心应能见实,何故说一切心行灭?
答曰:诸法实相即是涅槃,涅槃名灭,是灭为向涅槃故亦名为灭。若心是实,何用空等解脱门?诸禅定中,何故以灭尽定为第一,又亦终归无余涅槃?是故当知,一切心行皆是虚妄,虚妄故应灭。诸法实相者,出诸心数法,无生无灭寂灭相,如涅槃。
问曰:经中说,诸法先来寂灭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
答曰:著法者,分别法有二种,是世间、是涅槃,说涅槃是寂灭,不说世间是寂灭。此论中说一切法性空寂灭相,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为喻。如汝说涅槃相,空、无相、寂灭、无戏论,一切世间法亦如是。
问曰:若佛不说我非我,诸心行灭,言语道断者,云何令人知诸法实相?
答曰:诸佛无量方便力,诸法无决定相,为度众生或说一切实,或说一切不实,或说一切实不实,或说一切非实非不实。一切实者,推求诸法实性,皆入第一义平等一相,所谓无相,如诸流异色异味入于大海则一色一味。一切不实者,诸法未入实相时,各各分别观皆无有实,但众缘合故有。一切实不实者,众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观诸法相非实非不实;中者,观诸法相一切实一切不实;下者智力浅故,观诸法相少实少不实。观涅槃无为法不坏故实,观生死有为法虚伪故不实。非实非不实者,为破实不实故,说非实非不实。
问曰:佛于余处,说离非有非无,此中何以言非有非无是佛所说?
答曰:余处为破四种贪著故说,而此中于四句无戏论,闻佛说则得道,是故言非实非不实。
问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缘说,又得诸法实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实相云何?
答曰:若能不随他、不随他者,若外道虽现神力说是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随之,乃至变身虽不知非佛,善解实相故心不可回。此中无法可取可舍故,名寂灭相;寂灭相故,不为戏论所戏论。戏论有二种:一者、爱论,二者、见论。是中无此二戏论,二戏论无故,无忆想分别,无别异相,是名实相。
问曰:若诸法尽空,将不堕断灭耶?又不生不灭,或堕常耶?
答曰:不然。先说实相无戏论,心相寂灭,言语道断,汝今贪著取相,于实相法中见断常过。得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若果异因则是断,若不异因则是常。
问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
答曰:若行道者,能通达如是义,则于一切法,不一不异,不断不常。若能如是,即得灭诸烦恼戏论,得常乐涅槃。是故说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间言得天甘露浆,则无老病死,无诸衰恼。此实相法是真甘露味。
佛说实相有三种: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为声闻法;若生大悲发无上心,名为大乘;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若佛度众生已入无余涅槃,遗法灭尽,先世若有应得道者,少观厌离因缘,独入山林远离愦闹得道,名辟支佛。
《中论》第03卷 观时品第十九(六偈)
问曰:应有时以因待故成:因有过去时,则有未来、现在时;因现在时,有过去、未来时;因未来时,有过去、现在时。上中下、一异等法,亦相因待故有。
答曰: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 应在过去时。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何以故?随所因处有法成,是处应有是法。如因灯有明成,随有灯处应有明;如是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若过去时中,有未来、现在时者,则三时尽名过去时。何以故?未来、现在时,在过去时中故。若一切时尽过去者,则无未来、现在时,尽过去故。若无未来、现在时,亦应无过去时。何以故?过去时因未来、现在时故,名过去时。如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如是亦应因未来、现在时成过去时,今无未来、现在时故,过去时亦应无。是故先说,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若谓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 云何因过去?
若未来、现在时,不在过去时中者,云何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三时各异相,不应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别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过去时,则未来、现在时不成;不因现在时,则过去、未来时不成;不因未来时,则过去、现在时不成。汝先说过去时中,虽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不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而有何咎?
答曰: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不因过去时,则不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不因过去时,有现在时者,于何处有现在时?未来亦如是,于何处有未来时?是故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现在时。如是相待有故,实无有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以如是义故,当知余未来、现在亦应无,及上中下、一异等诸法亦应皆无。如因上有中下,离上则无中下;若离上有中下,则不应相因待。因一故有异,因异故有一;若一实有,不应因异而有;若异实有,不应因一而有。如是等诸法,亦应如是破。
问曰:如有岁、月、日、须臾等差别故知有时。
答曰: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时若不住不应可得,时住亦无。若时不可得,云何说时相?若无时相则无时。因物生故则名时,若离物则无时。上来种种因缘破诸物,物无故何有时?
《中论》第03卷 观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问曰:众因缘和合现有果生故,当知是果从众缘和合有。
答曰:
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须和合生?
若谓众因缘和合有果生,是果则和合中已有,而从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体,则不应从和合生。
问曰:众缘和合中虽无果,而果从众缘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 和合而果生?
若从众缘和合则果生者,是和合中无果,而从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无自性,是物终不生。
复次,
若众缘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 而实不可得。
若从众缘和合中有果者,若色应可眼见,若非色应可意知,而实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
复次,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 与非因缘同。
若众缘和合中无果者,则众因缘即同非因缘。如乳是酪因缘,若乳中无酪,水中亦无酪,若乳中无酪则与水同,不应言但从乳出。是故众缘和合中无果者,是事不然。
问曰:因为果作因已灭,而有因果,无如是咎。
答曰: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 一与一则灭。
若因与果作因已而灭者,是因则有二体:一谓与因,二谓灭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体故。是故因与果作因已而灭,是事不然。
问曰:若谓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有何咎?
答曰: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 是果则无因。
若是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者,则因灭已而果生,是果则无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现见一切果,无有无因生者。是故汝说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问曰: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则为一时俱。
若众缘合时有果生者,则生者、可生即一时俱,但是事不尔。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时生。是故汝说众缘合时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先有果生,而后众缘合,有何咎?
答曰:
若先有果生, 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 名为无因果。
若众缘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果离因缘故,则名无因果。是故汝说众缘未合时先有果生者,是事则不然。
问曰:因灭变为果者,有何咎?
答曰: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 生已而复生。
因有二种: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灭变为果,是前生因应还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应更生。若谓是因即变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为变,若变不名即是。
问曰:因不尽灭但名字灭,而因体变为果;如泥团变为瓶,失泥团名而瓶名生。
答曰:泥团先灭而有瓶生,不名为变。又泥团体不独生,瓶盆瓮等皆从泥中出。若泥团但有名,不应变为瓶,变名如乳变为酪。是故汝说因名虽灭而变为果,是事不然。
问曰:因虽灭失而能生果,是故有果,无如是咎。
答曰: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灭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灭而与果合,何能更生果?
问曰:是因遍有果而果生。
答曰: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见不见果, 是二俱不生。
是因若不见果,尚不应生果,何况见?若因自不见果,则不应生果。何以故?若不见果,果则不随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见果,不应复生,果已有故。
复次,
若言过去因, 而于过去果,
未来、现在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未来因, 而于未来果,
现在、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现在因, 而于现在果,
未来、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过去果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未来果不与未来、现在、过去因合,现在果不与现在、未来、过去因合。如是三种果,终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
复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则无果,若无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谓因果和合时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则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复生?
复次,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v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无果者,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应复生。
复次,今当说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若不空,不应生,不应灭。何以故?果若因中先决定有,更不须复生,生无故无灭。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灭。
若谓果空故有生灭,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无所有,云何当有生灭?是故说果空故,不生不灭。
复次,今以一异破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 因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 谁能有是果?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生;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是众缘和合法,不能生自体,自体无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从缘合生,亦不从不合生。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中论》第03卷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问曰:一切世间事现是坏败相,是故有坏。
答曰: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若有成、若无成俱无坏,若有坏、若无坏俱无成。何以故?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俱不然。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若离成,坏不可得。何以故?若离成有坏者,则不因成有坏,坏则无因。又无成法而可坏,成名众缘合,坏名众缘散,若离成有坏者,无成谁当坏?如无瓶不得言瓶坏,是故离成无坏。
若谓共成有坏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别成而后有合,合法不离异;若坏离异,坏则无因,是故共成亦无坏。
若离坏、共坏,无有成者。若离坏有成,成则为常。常是不坏相,而实不见有法常不坏相,是故离坏无成。若谓共坏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坏相违,云何一时有?如人有发、无发不得一时俱,成坏亦尔。是故共坏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谓分别法者,说成中常有坏,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坏,则不应有住法,而实有住,是故若离坏、共坏不应有成。
复次,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若成坏共亦无成,离亦无成。若共成则二法相违,云何一时?若离则无因,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若有应说。
问曰:现有尽灭相法。是尽灭相法,亦说尽亦说不尽,如是则应有成坏。
答曰: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不坏。
诸法日夜中念念常灭尽过去,如水流不住,是则名尽,是事不可取、不可说。如野马无决定性可得,如是尽无决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别说有成?是故言尽亦不成。成无故亦不应有坏,是故说尽亦无有坏。又念念生灭常相续不断故名不尽,如是法决定常住不断,云何可得分别说言今是成时?是故说无尽亦无成。成无故无坏,是故说不尽亦无坏。如是推求,实事不可得故,无成无坏。
问曰:且置成坏,但令有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离成坏无法者,若法无成无坏,是法应或无或常,而世间无有常法。汝说离成坏有法,是事不然。
问曰:若离法但有成坏,有何咎?
答曰:离法有成坏,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离法,谁成谁坏?是故离法有成坏,是事不然。
复次,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 亦无有成坏。
若诸法性空,空何有成坏?若诸法性不空,不空则决定有,亦不应有成坏。
复次,
成坏若一者, 是事则不然;
成坏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坏一则不可得。何以故?异相故,种种分别故。又成坏异亦不可得。何以故?无有别故,亦无因故。
复次,
若谓以眼见, 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 而见有生灭。
若谓以眼见有生灭者,云何以言说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见生灭者,则是愚痴颠倒故见。诸法性空无决定如幻如梦,但凡夫先世颠倒因缘得此眼,今世忆想分别因缘故,言眼见生灭。第一义中实无生灭,是事已于破相品中广说。
复次,
从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 法及于非法。
从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从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则无因,无因则堕断常。若已至从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为生,则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无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从法生法者,是则失因。生者无因,是故从失亦不生法。
从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法名有,云何从有相生无相?是故从法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为无,无云何生有?若从无生有者,是则无因,无因则有大过,是故不从非法生法。
不从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云何从无所有生无所有?如兔角不生龟毛,是故不从非法生非法。
问曰:法非法虽种种分别故无生,但法应生法。
答曰: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时无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则亦无他,无他故不得言从他生。又未生则无自,无自亦无他,共亦不生。若三种不生,云何从法有法生?
复次,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为常为无常。
受法者,分别是善是不善、常无常等,是人必堕若常见、若断见。何以故?所受法应有二种,若常、若无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堕常边,若无常即堕断边。
问曰: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而不堕断常。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
答曰: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若汝说诸法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若灭法已灭更不复生,是则因断;若因断,云何有相续?已灭不生故。
复次,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涅槃灭相续, 则堕于断灭。
法决定在有相中,尔时无无相;如瓶定在瓶相,尔时无失坏相,随有瓶时无失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何以故?若无瓶则无所破。以是义故灭不可得,离灭故亦无生。何以故?生灭相因待故,又有常等过故,是故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
又汝先说因果生灭相续故,虽受诸法不堕断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说因果相续故有三有相续,灭相续名涅槃。若尔者,涅槃时应堕断灭,以灭三有相续故。
复次,
若初有灭者, 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 亦无有后有。
初有名今世有,后有名来世有。若初有灭,次有后有,是即无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灭有后有。
若初有不灭,亦不应有后有。何以故?若初有未灭而有后有者,是则一时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灭无有后有。
问曰:后有不以初有灭生,不以不灭生,但灭时生。
答曰:
若初有灭时, 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 生时是一有。
若初有灭时,后有生者,即二有一时俱:一有是灭时,一有是生时。
问曰:灭时、生时二有俱者则不然,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
答曰:
若言于生灭, 而谓一时者,
则于此阴死, 即于此阴生。
若生时、灭时一时无二有,而谓初有灭时后有生者,今应随在何阴中死,即于此阴生,不应余阴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违法不应一时一处,是故汝先说灭时、生时一时无二有,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者,是事不然。
复次,
三世中求有, 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 何有有相续?
三有名欲有、色有、无色有。无始生死中不得实智故,常有三有相续,今于三世中谛求不可得。若三世中无有,当于何处有有相续?当知有有相续,皆从愚痴颠倒故有,实中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