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卷二--鸠摩罗什
《中论》第02卷 破三相品第七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
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
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
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
复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
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
答曰: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
复次,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
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
复次,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
问曰:
如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如灯入于闇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
答曰: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闇, 住处亦无闇,
破闇乃名照, 无闇则无照。
灯体自无闇,明所及处亦无闇,明闇相违故。破闇故名照,无闇则无照,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
问曰:是灯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灯生时,能自照亦照彼。
答曰:
云何灯生时, 而能破于闇?
此灯初生时, 不能及于闇。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破闇?又灯不能及闇,如人得贼乃名为破,若谓灯虽不到闇而能破闇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灯若未及闇, 而能破闇者,
灯在于此间, 则破一切闇。
若灯有力,不到闇而能破者,此处燃灯,应破一切处闇,俱不及故。
复次,灯不应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闇亦应自闇, 亦能闇于彼。
若灯与闇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闇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闇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复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
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应生。
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
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
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法未发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
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
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
复次,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
问曰:定有三世别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
答曰: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
问曰:未来虽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
答曰: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若有,不名未来,应名现在,现在不应更生。二俱无生故不生。
复次,汝谓生时生亦能生彼,今当更说。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
复次,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
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不应生。
问曰:若灭相法不应生,不灭相法应生。
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无不灭法。离有为,无有决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名字,是故说不灭法终无有是事。
问曰:若法无生,应有住。
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应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
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
问曰:若法不灭,应有住。
答曰:无有不灭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
复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无住,应有灭。
答曰:无。何以故?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
复次,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
复次,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不得言乳灭。
复次,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
复次,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不可断。
复次,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不他相灭。
复次,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
问曰:若是生、住、灭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中论》第02卷 观破作作者品第八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
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槃,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槃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
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中论》第02卷 破本住品第九
问曰:有人言,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谁有如是事? 是则名本住。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鼻、舌、身、命等诸根,名为眼耳等根。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想思忆念等心心数法,名为苦乐等法。有论师言:“先未有眼等法,应有本住。因是本住,眼等诸根得增长。若无本住,身及眼等诸根,为因何生而得增长?”
答曰: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可说?以何可知?如外法瓶衣等,以眼等根得知,内法以苦乐等根得知。如经中说:“可坏是色相,能受是受相,能识是识相。”汝说离眼耳、苦乐等先有本住者,以何可知说有是法?
问曰:有论师言:“出入息、视眴、寿命、思惟、苦乐、憎爱、动发等是神相。若无有神,云何有出入息等相?是故当知,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本住。”
答曰:是神若有,应在身内,如壁中有柱。若在身外,如人被铠。若在身内,身则不可坏,神常在内故。是故言神在身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若在身外覆身如铠者,身应不可见,神细密覆故,亦应不可坏,而今实见身坏。是故当知,离苦乐等先无余法。若谓断臂时神缩在内不可断者,断头时亦应缩在内不应死,而实有死,是故知离苦乐等先有神者,但有言说,虚妄无实。
复次,若言身大则神大、身小则神小,如灯大则明大、灯小则明小者,如是神则随身不应常。若随身者,身无则神无,如灯灭则明灭。若神无常,则与眼耳、苦乐等同。是故当知,离眼耳等先无别神。
复次,如风狂病人不得自在,不应作而作。若有神是诸作主者,云何言不得自在?若风狂病不恼神者,应离神别有所作。如是种种推求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无本住。若必谓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有本住者,无有是事。何以故?
若离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应离本住, 而有眼耳等。
若本住离眼耳等根、苦乐等法先有者,今眼耳等根、苦乐等法,亦应离本住而有。
问曰:二事相离可尔,但使有本住。
答曰: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 离人何有法?
法者,眼耳、苦乐等;人者,是本住。汝谓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离眼耳等法何有人?离人何有眼耳等法?
复次,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 异相而分别。
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实无有本住。因眼缘色生眼识,以和合因缘,知有眼耳等诸根,不以本住故知。是故偈中说:一切眼等根,实无有本住,眼耳等诸根,各自能分别。
问曰: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云何能知尘?
若一切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尘?眼耳等诸根无思惟,不应有知;而实知尘,当知离眼耳等诸根,更有能知尘者。
答曰:若尔者,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为一知者在诸根中?二俱有过。何以故?
见者即闻者, 闻者即受者,
如是等诸根, 则应有本住。
若见者即是闻者,闻者即是受者,则是一神。如是眼等诸根,应先有本住,色声香等无有定知者,或可以眼闻声,如人有六向随意见闻。若闻者、见者是一,于眼等根随意见闻,但是事不然。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 如是则神多。
若见者、闻者、受者各异,则见时亦应闻。何以故?离见者有闻者故。如是鼻舌身中,神应一时行。若尔者,人一而神多,以一切根一时知诸尘,而实不尔。是故见者、闻者、受者,不应俱用。
复次,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 彼大亦无神。
若人言离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别有本住,是事已破。今于眼耳等所因四大,是四大中亦无本住。
问曰:若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可尔;眼耳等诸根、苦乐等诸法应有。
答曰:
若眼耳等根, 苦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 眼等亦应无。
若眼耳、苦乐等诸法,无有本住者,谁有此眼耳等?何缘而有?是故眼耳等亦无。
复次,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 无有无分别。
思惟推求本住,于眼等先无,今后亦无。若三世无,即是无生寂灭不应有难。若无本住,云何有眼等?如是问答,戏论则灭;戏论灭故,诸法则空。
《中论》第02卷 破燃可燃品第十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谓五阴。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问曰:且置一异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
答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欲破有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
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燃?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
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燃,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
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
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
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
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
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
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
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燃,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可燃不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
问曰:何故说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中论》第02卷 破本际品第十一
问曰:无本际经说:“众生往来生死,本际不可得。”是中说有众生、有生死,以何因缘故而作是说?
答曰:
大圣之所说, 本际不可得,
生死无有始, 亦复无有终。
圣人有三种:一者、外道五神通,二者、阿罗汉、辟支佛,三者、得神通大菩萨。佛于三种中最上故言大圣,佛所言说无不是实说。
生死无始。何以故?生死初后不可得,是故言无始。汝谓若无初后,应有中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无有始终, 中当云何有?
是故于此中, 先后共亦无。
因中后故有初,因初中故有后。若无初无后,云何有中?生死中无初、中、后,是故说先后共不可得。何以故?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不生有老死。
若先有老死, 而后有生者,
是则为无因, 不生有老死。
生死众生,若先生渐有老,而后有死者,则生无老死。法应生有老死,老死有生。又不老死而生,是亦不然。又不因生有老死。
若先老死后生,老死则无因,生在后故。又不生,何有老死?
若谓生、老死先后不可,谓一时成者,是亦有过。何以故?
生及于老死, 不得一时共,
生时则有死, 是二俱无因。
若生、老死一时则不然。何以故?生时即有死故。法应生时有、死时无,若生时有死,是事不然。若一时生,则无有相因;如牛、角一时出,则不相因。是故,
若使初后共, 是皆不然者,
何故而戏论, 谓有生、老死?
思惟生、老死三皆有过故,即无生毕竟空,汝今何故贪著,戏论生老死,谓有决定相?
复次,
诸所有因果, 相及可相法,
受及受者等, 所有一切法,
非但于生死, 本际不可得,
如是一切法, 本际皆亦无。
一切法者,所谓因果相、可相,受及受者等,皆无本际;非但生死无本际,以略开示故,说生死无本际。
《中论》第02卷 破苦品第十二
有人说曰: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如是说诸苦, 于果则不然。
有人言,苦恼自作,或言他作,或言亦自作亦他作,或言无因作,于果皆不然。于果皆不然者,众生以众缘致苦,厌苦欲求灭,不知苦恼实因缘有四种谬,是故说于果皆不然。何以故?
苦若自作者, 则不从缘生,
因有此阴故, 而有彼阴生。
若苦自作,则不从众缘生,自名从自性生,是事不然。何以故?因前五阴有后五阴生,是故苦不得自作。
问曰:若言此五阴作彼五阴者,则是他作。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谓此五阴, 异彼五阴者,
如是则应言, 从他而作苦。
若此五阴与彼五阴异,彼五阴与此五阴异者,应从他作。如缕与布异者,应离缕有布;若离缕无布者,则布不异缕。如是彼五阴异此五阴者,则应离此五阴有彼五阴;若离此五阴无彼五阴者,则此五阴不异彼五阴,是故不应言苦从他作。
问曰:自作者,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
答曰: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而谓于彼人, 而能自作苦。
若谓人自作苦者,离五阴苦,何处别有人,而能自作苦?应说是人而不可说,是故苦非人自作。
若谓人不自作苦,他人作苦与此人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苦他人作, 而与此人者;
若当离于苦, 何有此人受?
若他人作苦与此人者,离五阴无有此人受。
复次,
苦若彼人作, 持与此人者,
离苦何有人, 而能授于此?
若谓彼人作苦授与此人者,离五阴苦,何有彼人作苦持与此人?若有者,应说其相。
复次,
自作若不成, 云何彼作苦?
若彼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种种因缘,彼自作苦不成,而言他作苦,是亦不然。何以故?此彼相待故。若彼作苦,于彼亦名自作苦,自作苦先已破。汝受自作苦不成故,他作亦不成。
复次,
苦不名自作, 法不自作法,
彼无有自体, 何有彼作苦?
自作苦不然。何以故?如刀不能自割,如是法不能自作法,是故不能自作。
他作亦不然。何以故?离苦无彼自性。若离苦有彼自性者,应言彼作苦,彼亦即是苦,云何苦自作苦?
问曰:若自作、他作不然,应有共作。
答曰:
若此彼苦成, 应有共作苦;
此彼尚无作, 何况无因作?
自作、他作犹尚有过,何况无因作!无因多过,如破作作者品中说。
复次,
非但说于苦, 四种义不成;
一切外万物, 四义亦不成。
佛法中虽说五受阴为苦,有外道人谓苦受为苦,是故说。不但说于苦四种义不成,外万物,地水山木等,一切法皆亦不成。
《中论》第02卷 破行品第十三
问曰:
如佛经所说, 虚诳妄取相,
诸行妄取故, 是名为虚诳。
佛经中说:虚诳者,即是妄取相。第一实者,所谓涅槃非妄取相。以是经说故,当知有诸行虚诳妄取相。
答曰:
虚诳妄取者, 是中何所取?
佛说如是事, 欲以示空义。
若妄取相法即是虚诳者,是诸行中为何所取?佛如是说,当知说空义。
问曰:云何知一切诸行皆是空?
答曰:一切诸行,虚妄相故空;诸行生灭不住,无自性故空。诸行名五阴,从行生故。五阴名行,是五阴皆虚妄无有定相。何以故?如婴儿时色非匍匐时色,匍匐时色非行时色,行时色非童子时色,童子时色非壮年时色,壮年时色非老年时色。如色念念不住故,分别决定性不可得。婴儿色为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为异,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婴儿色即是匍匐色乃至老年色者,如是则是一色皆为婴儿,无有匍匐乃至老年,又如泥团常是泥团终不作瓶。何以故?色常定故。若婴儿色异匍匐色者,则婴儿不作匍匐,匍匐不作婴儿。何以故?二色异故。如是童子、少年、壮年、老年色不应相续,有失亲属法无父无子。若尔者,唯有婴儿应得父,余则匍匐乃至老年不应有分。是故二俱有过。
问曰:色虽不定,婴儿色灭已,相续更生乃至老年色,无有如上过。
答曰:婴儿色相续生者,为灭已相续生?为不灭相续生?若婴儿色灭,云何有相续?以无因故。如虽有薪可燃,火灭故无有相续。若婴儿色不灭而相续者,则婴儿色不灭,常住本相亦无相续。
问曰:我不说灭不灭故相续生,但说不住相似生故言相续生。
答曰:若尔者,则有定色而更生,如是应有千万种色,但是事不然,如是亦无相续。如是一切处求色无有定相,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如芭蕉树求实不可得,但有皮叶;如是智者求色相,念念灭更无实色可得,不住色形色相,相似次第生难可分别。如灯焰分别定色不可得,从是定色更有色生不可得,是故色无性故空,但以世俗言说故有。
受亦如是,智者种种观察,次第相似故生灭难可别知。如水流相续,但以觉故说三受在身。是故当知,受同色说。
想因名相生,若离名相则不生。是故佛说,分别知名字相故名为想,非决定先有,从众缘生无定性,无定性故如影随形。因形有影,无形则无影,影无决定性。若定有者,离形应有影,而实不尔,是故从众缘生,无自性故不可得。想亦如是,但因外名相,以世俗言说故有。
识因色声香味触等眼耳鼻舌身等生,以眼等诸根别异故,识有别异。是识为在色、为在眼、为在中间,无有决定,但生已识尘、识此人、识彼人。知此人识为即是知彼人识?为异?是二难可分别。如眼识,耳识亦难可分别;以难分别故,或言一,或言异,无有决定分别。但从众缘生故,眼等分别故空无自性。如伎人含一珠出已复示,人则生疑,为是本珠?为更有异?识亦如是,生已更生,为是本识?为是异识?是故当知,识不住故无自性,虚诳如幻。
诸行亦如是。诸行者,身、口、意;行有二种,净、不净。何等为不净?恼众生贪著等名不净,不恼众生实语不贪著等名净。或增或减,净行者,在人中、欲天、色天、无色天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不净行者亦如是,在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中受果报已则减,还作故名增。是故诸行有增有减故不住。如人有病,随宜将适病则除愈,不将适病则还集;诸行亦如是,有增有减故不决定,但以世俗言说故有。因世谛故得见第一义谛,所谓无明缘诸行,从诸行有识著,识著故有名色,从名色有六入,从六入有触,从触有受,从受有爱,从爱有取,从取有有,从有有生,从生有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如是诸苦皆以行为本,佛以世谛故说。若得第一义谛生真智慧者则无明息,无明息故诸行亦不集,诸行不集故见谛所断,身见、疑、戒取等断,及思惟所断,贪恚、色染、无色染、调戏无明亦断;以是断故一一分灭,所谓无明、诸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忧悲苦恼恩爱别苦怨憎会苦等皆灭;以是灭故,五阴身毕竟灭更无有余,唯但有空。是故佛欲示空义故,说诸行虚诳。
复次,诸法无性故虚诳,虚诳故空。如偈说:
诸法有异故, 知皆是无性;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诸法无有性。何以故?诸法虽生不住自性,是故无性。如婴儿定住自性者,终不作匍匐乃至老年;而婴儿次第相续有异相现匍匐乃至老年,是故说见诸法异相故知无性。
问曰:若诸法异相无性即有无性法,有何咎?
答曰:若无性,云何有法?云何有相?何以故?无有根本故,但为破性故说无性。是无性法若有者,不名一切法空。若一切法空,云何有无性法?
问曰:
诸法若无性, 云何说婴儿,
乃至于老年, 而有种种异?
诸法若无性,则无有异相,而汝说有异相,是故有诸法性。若无诸法性,云何有异相?
答曰:
若诸法有性, 云何而得异?
若诸法无性, 云何而有异?
若诸法决定有性,云何可得异性?名决定有,不可变异,如真金不可变,又如暗性不变为明,明性不变为暗。
复次,
是法则无异, 异法亦无异,
如壮不作老, 老亦不作壮。
若法有异者,则应有异相,为即是法异?为异法异?是二不然。若即是法异,则老应作老,而老实不作老。若异法异者,老与壮异,壮应作老,而壮实不作老。二俱有过。
问曰:若法即异,有何咎?如今眼见,年少经日月岁数则老。
答曰:
若是法即异, 乳应即是酪;
离乳有何法, 而能作于酪?
若是法即异者,乳应即是酪,更不须因缘,是事不然。何以故?乳与酪有种种异故,乳不即是酪,是故法不即异。若谓异法为异者,是亦不然,离乳更有何物为酪?如是思惟,是法不异,异法亦不异,是故不应偏有所执。
问曰:破是、破异,犹有空在,空即是法。
答曰:
若有不空法, 则应有空法;
实无不空法, 何得有空法?
若有不空法,相因故应有空法,而上来种种因缘破不空法。不空法无故则无相待,无相待故何有空法?
问曰:汝说不空法无故,空法亦无。若尔者,即是说空,但无相待故不应有执。若有对应有相待,若无对则无相待,相待无故则无相,无相故则无执,如是即为说空。
答曰:
大圣说空法, 为离诸见故;
若复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大圣为破六十二诸见,及无明爱等诸烦恼故说空。若人于空复生见者,是人不可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如火从薪出,以水可灭,若从水生,为用何灭?如空是水,能灭诸烦恼火。有人罪重,贪著心深,智慧钝故,于空生见,或谓有空,或谓无空,因有无还起烦恼。若以空化此人者,则言我久知是空。若离是空则无涅槃道,如经说:“离空无相无作门得解脱者,但有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