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五位百法:心不相应行法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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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想异熟:即无想天,在色界第四禅的第三广果天中别有高楼处,是修习无想定者所得的果报。
外道因为欣求无想果报而修习无想定,命终的时候,依所修习的定力生到无想天中。以在人间修习无想定时,微微心所熏习的厌心俱行思心所种子为不动业,先感广果天总报第八识果,在这初生本有的初位,彼处异熟生无记转识暂时现起,然依于宿时所修习的无心定力,令彼异熟第六识灭无,引起异熟无记无心分位,五百劫间,不恒行的心心所皆不现起,即以此无心分位立名无想别报果。这就是于第六识报心种子具有的遮防用上假立无想别报。
无想报尽,转识生起,然后命终,彼必现起下界润生的爱故。所以无想天的有情,在初生和命终的时候皆有转识心心所生起。
名身,句身,文身:名句文皆是声上的音韵屈曲。名诠诸法的自性,如说眼耳鼻舌等;句诠诸法的差别,如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等义;文体是字,为名句的所依,不能诠表自性事及差别义。
名、句、文三种,都是依语声分位差别假立,唯直径声体才是实有。身是聚集义,即合集多字多名多句,总说为身。如以字为首,即多刹那的语声聚集成为一个字,集多字为所依而成为名,集多名才成为句。
生,老,住,无常:即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假立为生,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异假立为老,于众同分诸行相续未变坏假立为住,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坏假立无常。
这生等四种,是有为法的四相,皆是于色心法上假立,离色心以外无别体性。这四相有约一期(即一个有情从生到死)与刹那(一念)的差别,这里是依一期说的。外法诸色等亦有生等四相,这里为什么单举众同分来说呢?这是因为外法诸色等有为相,由成坏等显示,内法诸行有为相,由生老等显示,故特约有情色心相续上建立生等有为之相。
流转:一切有为法能生余法,故名为因,从余所生,故名为果。即于因果相续不间断上,假立流转。为什么唯独于相续不间断上安立,而不于一刹那上安立呢?因为在一刹那上无流转可说。
定异:异就是差别,即于因果的种种差别相上假立。如可爱果,妙行为因;不可爱果,恶行为因。在这些种种因果,展转差别相上,假立定异。
相应:即于因果法相称的意义上,假立相应。相称即相顺,如修布施行因,招感大富财果等。
势速:即于因果法上迅急流转,假立势速。
次第:即于因果法一一流转上,假立次第。
时:即于因果相续流转,假立为时。由有因果相续故,若此因果已生已灭,立过去时;若未生,立未来时:若已生未灭,立现在时。
方:即于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因果差别,假立为方。当知此中唯说色法所摄因果(大种所造);无色之法,遍布处所,无有方义。
数:即依色心诸行众多品类的一一差别上,假立为数。
和合:即于因果众缘集会,假立和合。且如识法,因果相续,必借众缘和会,须根不坏,境界现前,能生识的作意正起。余一切法,如理应知。
不和合:翻对和合,假立不和合,其义可知。从流转至不和合这十法中,流转、势速、次第、时四法,唯依前后因果以辨;其余定异、相应、方、数、和合、不和合六法,通三世建立。虽以妙行恶行各招自果为其定异,然俱生法亦能为因,生受想等,岂非定异?故通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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