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三法印与一实相印(上)
三法印
一、诸行无常印:
行是造作迁流义,指一切的有为法。有为有生、异、灭三相相应,为生异灭三相作为,刹那不停地在迁流变动,所以说之为行。
常是恒时固实不变义,无常就说明诸有为法上没有这种固实不变性,所以无常;即是否定一切常义。因为一切有为法的存在,当体就是因缘和合而有的生灭法;无论是物质的色法,精神的心法,都是刹那迁流相续地显现,所以总说它为诸行无常。
但众生对有为法的存在,不是这样地认识它,而是从主观妄情意识上执以为常的,如来为了破除众生这种错误的妄执,就有为法现实事变的规律,说明它是变的,无常的;因此以诸行无常一印印定一切有为法相,使众生听闻了这一法印,从实执的迷网中解脱出来,对于无常的三界业果不生贪着,而发起出离生死趣求解脱的向上心。
二、诸法无我印:
我是实有、主宰、自在义。一切法的显现,都是因缘和合而有,这是诸法存在的规律。
净法是清净因缘和合的组成,染法是杂染因缘和合的组成,染净法中,无论是色法、心心所等法,皆没有实性的可以主宰自在的我体,在四蕴没有,十二处中没有,十八界中也没有。
但众生由于无始以来的无明烦恼熏染,妄执诸法有实体自性,在有情法中妄执有能够主宰自在的我体,因此起自体的爱执,由自体爱执生起欲贪等种种烦恼,造业受果,轮回不息。
自体的我爱执,是流转生死的根本,假若能觉破这我体实无,则自体爱不生,没有自体爱,则能不为欲境缠缚,断除烦恼而得解脱。反之,我爱执生,则境界爱起而流转生死。
虽有第一个无常法印,可以打破境界爱,若不了解无我法印,有自体爱在内心里作怪,仍不能解脱境界的贪求。所以不觉知无我,烦恼决不能断,生死也不能了。因此如来以亲证诸法无我的真实相,印定我体没有,而说诸法无我,使众生悟得我空而引生无我的智慧,破除生死根本的我执,是为第二法印。
三、涅槃寂静印:
涅槃翻为寂灭,它的含义很广,这里是指由智慧的简择力而证得的择灭无为,体相寂静,为永久安稳,净妙无扰的境界。
众生内迷于我,外迷于境,于我不知空,于境不知无常,因而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招来虚妄幻化的生老病死、忧喜悲欢等种种的扰恼乱动。
由听闻了第一法印,了知无常的道理,听闻了第二法印,了知我相本空,如是我爱执不起,则内无我相,虽有外境不为所扰,由是我空慧起,三毒永尽,解脱了生死轮回的苦恼动乱,而证得寂静安宁的涅槃,唯这涅槃才是真正究竟寂静无扰的境界,所以说涅槃寂静。
这三法印,是苦集灭道四谛变相的收摄,诸行无常,是苦谛;其生苦之因即集谛;涅槃寂静即灭谛;其证灭之因即道谛。无我则贯通四谛。如《大智度论》二十二卷说:“佛说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无常印是苦谛、集谛、道谛说。无我则一切法说。寂灭涅槃,即是灭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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