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五位百法:心不相应行法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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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同分: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别,假立同分。众是种类义,同是一义,分是相似义,即人人相似,天天相似,法法相似。
此等各异,所以名众:五趣有情,各同类相望,五蕴和合身形彼此相似分位,名众同分。故众同分是依色心二法上假立,离色心法外,无别同分法。诸论中唯于有情内处安立同分,乃据胜为论,实亦通于外法,故《瑜伽论》五十二卷中约界、趣、生、种类、分位、体性、容色、形貌、音声等建立同分。
异生性:异生是凡夫的异名,异生性即凡夫性。这是依于三界见所断种未永害位说,即在不善、无记的分别二障惑种上,假立异生性体,故性唯染污。无漏圣法现起的时候,分别二障的种子永断,即成圣者,异生性于此位后即永远不复存在了。
凡夫为什么名为异生呢?因为三界异类有情,妄执种种异见而受诸生死,故名异生;圣者们同证圣无漏智而得生,故名同生。故《十地论》说凡圣二众:一名异生,一名同生。异有两义:(1)别异名异,圣人唯生人天趣,凡夫通于五趣受生故;(2)变异名异,圣者同证圣无漏智,见无转变,异生见不决定,可能转变为邪见等故。生通五趣,故生是总,性是五趣各别之性,故性是别;异生之性,故名异生性。
无想定:即外道所人的无心定,《成唯识论》卷七说:“谓有异生,伏遍净贪,末伏上染,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心心所灭,想灭为首,立无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有类外道,以想为生死的根源,灭想尽净,就可以得到涅槃。入这定的有情必须是已离掉第三静虑遍净天的贪欲,入第四定修背想作意,观想如病、如痈、如箭,对于所生起的种种想中厌背欣求无想寂静,于无想中持心而住,这样地渐次离掉一切所缘乃至微心,极至微微心,心便寂灭,即入无心。这无心位,不单是灭除想,是把非恒常现行而有间断的前六识心法及相应的心所法皆消灭尽净,所以名为无心;但因为最初修这定的加行作意,是以厌离想为首,因此得名无想定。
定是第六意识相应心所,既然已无心了,为什么又叫定呢?这应该知道,有心定令身心平等安和名之为定,这无心定由定前的加行力量亦令身心平等安和,所以亦得名定。论其体,即从彼厌心种子上具有的遮防功能立名无想定。这定属于第四静虑广果天,体是有漏,唯外道所修,圣者们是不修这定的。
灭尽定:这是由无漏圣智引起的无心定。《成唯识论》卷七说:“谓有无学,或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负,上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令不恒行染污心心所灭,立灭尽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厌受想,亦名灭彼定。”
这灭尽定,是第三果以上的圣人所入的无心定。最初修习生起这定,唯在人中,因为最初生起这定,必须依靠佛陀或佛弟子,演说修习灭定的教授方法,和人中特别具有的猛利慧解,即说力及慧解力,才能生起。若生在上二界的圣者,后起亦得现前(即已在人中修起灭定者)。修习灭定的圣者,必须是已经伏除或已经断除无色界第三无所有处的贪烦恼,依有顶游观无漏心(即不断烦恼的无漏心)为加行;若二乘人厌患六识有漏劳虑,或观无漏心粗动;若菩萨亦欲发生无心寂静似于涅槃的功德,由止息想作意为先,欣求无心三昧,乃至微微心,遂入无心。令不恒行的前六转识心心所和恒行无间的第七末那的染污心心所都完全灭尽,所以名为灭尽定。
若是二乘生空灭尽定,则六识及我执相应末那皆灭,唯除人空染法。若是菩萨法空灭尽定,则六识并有漏末那皆灭,亦除法空染法。虽是无心亦得名定,义如前说。论其体即从厌心种子遮防功能上立名为定。修这灭定,是以有顶天非想非非想处为所依地,所以论说上贪不定,即上有顶天的烦恼伏离已否,皆能修起灭定。灭定虽然属于有顶,因为是无漏心引起,故体是无漏。若修此定已得自在,依着其余的下七地(四禅三无色)心亦得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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