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传新编》:43、陆法和:穿缁衣身先士卒施田宅燃香礼佛
隆宣法师总监
释永真彭殿清撰集
南朝时代陆法和,自号荆山居士,史乘上记载其出身不详。齐梁间,隐于湖北江陵百里洲,过着与苦行的削发人一样的生活。年事大的人说他们小时刻就看见过他,他的容貌神色经常改变,人莫能测。陆法和富有口才,精于医疗之术,居山中时,凡有恶疾之人,就于山中采药给予治疗,一般不过三付药,即能好转。有时他住在僧舍,给寺院从事杂役,如有人呵斥他,也没有现出不悦的神情。有见识的僧人群情说:“此人不凡夫可比。”
这时代侯景勾结觊觎王位的萧正德叛粱,派部将任约抨击打击江陵,两军相恃江面。隐居江陵沙洲寺院当执役的陆法和,挺身而出,召集戎狄学生八百人应战,自己乘坐划子,身穿缁衣,身先士卒冲在前面,因为逆风不便于行动,法和便手持羽毛扇批示风向,风向反转,其它人坐的火船便顺江流,直捣敌营以火攻。叛军猝不及防,落水溺死。但不知任约逃到了什幺地方,第二天正午被寺庙僧人抓住交给法和,法和释放了他。
平乱之后,梁元帝萧绎录用陆法和为郢州(今武昌)刺史,法和以一个佛教徒的成分自居,常日启文上奏并不称臣,在他的撰写的表奏中,姓名前自署“司徒”(司徒,三公之一。三公是朝廷中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齐、梁间的三公是太尉、司徒、司空)。梁元帝对近臣王褒说:“我未尝有意用陆为“三公”,他为什幺自称司徒?”王褒答:“彼既以道术自命,容是先知。”认为他以道术自命,或许是有先知之明。于是元帝认为法和的功业卓著,就加封居士为“司徒”。
居士执政唯以佛法教化,不以刑狱治人,然而强调理落兵。建议元帝积极备战,招兵买马,扩充船舰,进攻西魏。元帝不于采用。法和猜透了元帝的心思,坦言道:“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岂窥王位?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人缘,见主人应有报至,故相救援耳。今既被疑,是业定弗成改也。”法和认为自己前世与国主有善交之缘,故今生特来相报,结果反遭猜疑。此是业力所致,难以挽救。结果西魏军队入侵,元帝兵败而亡。元帝死时,居士身穿孝服,如丧考妣。
梁亡后,居士率本州国民入齐,齐文宣王盛情接待,录用居士当太尉,入朝进见亦不称臣,只称荆山居士。而信佛的文宣王并不计较,并赐给居士大量的钱财、田地和二百奴婢。居士将所赐之奴婢尽放回家去,田宅施舍给佛寺,自己仅居一房。日常平凡政务之外,则与学生讲论佛法。一日向学生预告自己离世之期,至时燃香礼佛,坐床而终。尸首下葬时,尸首缩小到三尺多。(居士传八北齐书据收集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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