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难独行戒第十一--道源
险难独行戒第十一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释】
[险难之处]:
所谓‘险难之处’,如有虎狼猛兽经常出没之处、土匪、盗贼藏匿之所、高山险道、急水深潭等等,有危害身命之虞,统为险难之处。
人身难得,既得人身,应知善用,不可无谓冒险,使有损伤。佛法难闻,受戒已之优婆塞、优婆夷,都已发菩提心,立四弘誓愿,上续如来慧命、下济苦难众生。若冒险而遭损伤,于佛法亦为一大损失。
再者,受戒已之优婆塞、优婆夷,应具智慧,对自身安危有观察、判断能力。若冒险行难而损伤身命,易招致他人、外道之嘲笑、讥讽,佛教受损,亦使他人造口业。
于自身言,行险难之处,遭身命损伤,易生嗔恨三宝之心,继生退转之心,终失菩提心。
[无伴独行]:
‘伴’是二人以上相行,称为‘伴行’,无人相行,是为‘独行’。有伴相行,仍应忖度:是否可以合力化解险难恶因缘。若能,则可伴行;若不能,仍不得行。
但若为弘扬佛法,非独行不足以达成弘法目的,虽有险难之处,仍可独行。如玄奘大师为求取经法,单独一人冒险患难,万里关山而达印度,留学十七年,搜集经典,驼运回国,大弘佛法。是以,为弘法而行险,应不犯戒。
【旨意】
受戒已之优婆塞、优婆夷,荷如来慧命,救度众生,若不顾自身无谓险难,招致苦果,是为无益。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