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第二十三--道源
得新食不先供三宝戒第二十三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若得新谷、果、蓏、菜、茹,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释】
[新谷、果、蓏、菜、茹]:
‘新谷’,就是新出的稻谷,非仓存的陈年老谷,更非已霉烂、败坏的旧谷。
‘新果’是树上所结而有核的初成实的果子。
‘新蓏(音裸)’是蔓藤所生的果实,有子而非核,如西瓜、香瓜等类。
‘新菜’是新出的季节性的蔬菜。
‘新茹’是根部所结的果物,如番薯、马铃薯、萝卜等等。
以上这些食物,都是指新出,以季节性初上市的为限。
[不先奉献供养三宝,先自受者]:
凡从事农作而已受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应将上列各种新出的食用蔬果,首先奉献、供养三宝,以示崇敬之意。不可以将自身先于三宝而食用。
非从事农作而已受戒的优婆塞、优婆夷,自己虽不出产上列果物,但其新上市时,购买以后应先奉献、供养三宝,不得先自食用。
虽非新出、新上市,但为新购买的上列各物,在可能范围之内,亦应先行奉献、供养三宝,如不能去寺院供养时,于自家佛堂亦得行供养。
【旨意】
将新出的蔬果奉献、供养三宝,以示对三宝的最高崇敬,是为种功德田,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